石獅日報訊記者從石獅市自然資源局獲悉,自《石獅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豁免項目清單(第一批)》于2021年3月公布以來,已服務我市工程建設項目4宗。
據了解,公布清單旨在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第一批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豁免清單明確16類建設項目無需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其中,經審定建筑設計方案總平面圖的公園綠地、防護綠地、廣場用地內的建筑小品或者其他配套建(構)筑。城市支路及以下級別道路兩側的通透式圍墻設施;不臨城市道路的相鄰用地之間的圍墻設施。基站、路燈、旗桿、戶外配電箱、環網柜、供排水計量監測設備、燃氣調壓計量設施與安全防護裝置等設施設備及其基座。用于安裝、銜接市政管網設施的不涉及新增用地、新增建筑面積的水電設備設施和接入接出管等附屬設施等建設工程,免予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已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不增加建筑面積、建筑總高度、建筑層數,不涉及修改外立面和變更使用性質的建筑工程(包括內部裝修)。臨時停車場(庫)項目、在自有用地或現有地面停車位上建設的兩層簡易升降類、升降橫移類機械式停車設施。道路、橋梁、隧道、交通管理設備等維護、整修、加固、安裝工程及各類公共設施的維修加固。不涉及道路規劃紅線修改變更的交通改善工程。河道清淤疏浚工程,已建設河道紅線范圍內改建、修復、更新以及水環境整治工程等建設工程無需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應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經有權或主管部門同意后進行建設。
老舊小區內既有住宅增設電梯(不影響周邊用地的情形)項目。已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不增加建筑面積、建筑總高度、建筑層數,不涉及修改外立面和變更使用性質的夜景工程。在已建市政道路紅線范圍內人行天橋(地下通道)、跨線橋及市政管線、管道的新建、改建及更新修復等建設工程無需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需進行建筑項目設計方案聯合技術審查與指導。
由相關政府部門主導實施的未涉及新增用地、建筑面積的改造整治項目。用于安裝、銜接市政管網設施的不涉及新增用地、新增建筑面積的地下構筑物、化糞池、污水處理池、地下消防水池水泵房等附屬設施。結合道路建設,在道路范圍內同步建設人行天橋(地道)、跨線橋及市政管線等設施;已建設河道紅線范圍內增設市政管線、閘、堰、壩等水利及市政設施。工業企業、事業單位以及政府部門公共服務類項目因技術改造、產業革新、布局調整等需求增設70㎡以內配電房(需提交電力公司繳費的票據并報備電力設計圖紙)等建設工程無需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在項目開工前應進行建筑項目設計方案備案。(記者周進文通訊員蔡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