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獅市衛生健康局印發《石獅市醫療衛生機構醫院感染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多12分”記分管理方案(暫行)》(以下簡稱《方案》),啟動對全市衛健系統各醫療衛生機構的記分管理,并對進一步落實醫院感染管理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出要求。
記者了解到,此次記分管理實行12分制,記分周期為1年。根據《方案》,未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和規定落實新冠肺炎常態化防控具體措施的,未落實醫院感染管理的規章制度、工作規范的,未針對督查中發現的風險隱患及時進行整改、堵截漏洞,風險持續存在等情形,將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相應標準分別計入1—3分不等的分值;未按規定時限及時報告法定傳染病,造成傳播或不良后果等情形,將被計入6分;醫療機構未采取預防和控制措施或者發生醫院感染未及時采取控制措施,造成醫院感染暴發、傳染病傳播或者其他嚴重后果,或醫療廢物管理不規范,導致回流市場,造成疾病傳播或嚴重后果等情形,則該醫療衛生機構將被一次性記滿12分。
“根據不同記分,也將采取不同懲戒舉措”。石獅市衛健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在一個記分周期中,累計記分達到6分的醫療衛生機構,石獅市衛健局將約談機構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累計記分達到8分的醫療衛生機構,應書面向市衛健局黨組作出說明;累計記分達到10分的公立醫療衛生單位,將被暫停在人事、資金、職稱等方面的支持,民營醫療機構將接受石獅市衛健局組織開展的全面執法監督檢查,相關違法違規行為被計入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作為醫療機構暫緩校驗的依據;累計記分達到12分的公立醫療衛生單位,在當年度績效考核和平安醫院考核的基礎上下降一級,若是民營醫療機構,接受全面執法監督檢查的同時,被列入重點監督檢查對象,發現違規違法行為從嚴從重處理,并被計入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
石獅市衛健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希望以此《方案》,壓實防控主體責任,推動醫療衛生機構被動接受監管向主動強化防控責任落實轉變,切實有效防范和減少醫院感染事件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
(記者謝艷通訊員周文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