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我市正式啟動2021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工作!記者從石獅市醫保部門了解到,2021年各級財政補助標準不低于550元/人,個人繳費標準為290元/人。
記者了解到,本次參保的范圍為:除應參加職工基本醫保以外的本市戶籍城鄉居民,在本市就讀的大中專、技校學生,駐本市武警官兵,在本市居住的非從業港澳臺人員,持本市有效居住證且未參加其他基本醫保的人員,已在本市參加基本醫保流動人口的子女等。
集中繳費期為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集中繳費期內未繳費的參保人員可在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繼續繳納當年的城鄉居民醫保費。
其中,在2021年3月10日(含)前辦理參保繳費的,享受基本醫保待遇不設等待期。3月10日后辦理的,除特困人員、低保對象、國定省定建檔立卡農村貧困戶及城鎮職工基本醫保停保3個月(含)內轉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的人員外,繳費后60天為等待期,等待期過后按規定享受基本醫保待遇。
此外,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補繳人員仍按個人繳費標準(290元)繳費;7月1日起,補繳人員(新生嬰兒、職工醫保停保3個月內轉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外)按個人繳費金額和財政補助金額之和繳費。
記者了解到,已參加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并在醫保信息系統有效登記的參保居民,除登記信息有變更外,無需重新辦理基本醫保參保登記(由醫保系統默認續保登記),直接按稅務部門提供的繳費渠道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醫保費。
如在我市新參保或登記信息有變更的參保居民,可攜帶相關材料到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村委會(社區居委會)進行參保登記。
醫保部門提醒,參保對象不可重復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和城鎮職工基本醫保待遇。請廣大居民不要錯過繳費時間,逾期將無法正常享受下一年度的相關待遇。(記者謝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