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獅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印發《石獅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實施方案》,明確主要工作任務及中長期目標。方案提出,今年要初步建立全市地下水環境監測體系;地下水國家考核點位質量極差比例控制在14.3%左右;典型地下水污染源得到初步監控,初步遏制地下水污染趨勢。
據悉,我市地下水污染防治的近期目標為: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體系與地下水環境監測體系;協同地表水與地下水、土壤與地下水、區域與場地污染防治;落實“水十條”確定的四項重點任務,開展調查評估、防滲改造、修復試點、封井回填工作。圍繞上述目標,方案從四個方面作出具體安排——
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體系。今年,我市將組織制定《石獅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規劃(2021-2025年)》,細化落實水、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要求,以保護和改善地下水環境質量為核心,堅持綜合施策,落實地下水污染防治主體責任,包括地下水污染狀況調查、監測、評估、風險防控、修復等,實現地下水污染防治全面監管。
建立地下水環境監測體系。根據上級統一要求,銜接自然資源、水利部門已開展的國家地下水監測工程、省級地下水監測工程,整合建設項目環評要求設置的地下水污染跟蹤監測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監測井、地下水基礎環境狀況調查評估監測井、《水污染防治法》要求的污染源地下水水質監測井等,加強現有地下水環境監測井的運行維護和管理,完善地下水環境監測網。配合上級構建全市地下水環境監測信息平臺,提高地下水環境監測能力。
加強地下水污染協同防治。強化地表水與地下水污染協同防治,強化土壤與地下水污染協同防治,強化區域與場地地下水污染協同防治,確保防治工作取得實效。在防治項目立項、實施以及績效評估等環節上,要將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統籌安排、同步考慮、同步落實。配合上級部門開展地下水污染分區劃分,提出地下水污染分區防治措施,實施地下水污染源分類監管。
推進重點污染源風險防控。落實“水十條”任務,推進開展地下水基礎環境狀況調查評估、重點污染源防滲改造、修復試點及封井回填工作。(記者林恩炳通訊員洪培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