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霸占學校周邊的載客市場,用暴力手段威脅外來車輛,從而形成一個惡勢力團伙。近日,石獅法院審理了一起涉惡犯罪案件,3名被告人因犯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不等。
2015年至2016年,石獅市公安局多次接到報警稱,有人在閩南理工學院寶蓋校區南門因載客問題發生糾紛,甚至發生打架事件,給社會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9月19日,吳某新、吳某巧、吳某萬等人先后落網。日前,石獅檢察院依法向石獅法院提起公訴,指控3名被告人犯尋釁滋事罪。
據公訴機關指控,2015年至2016年間,同為石獅寶蓋鎮坑東村人的吳某新、吳某巧、吳某萬等人經事先預謀,結伙在石獅市閩南理工學院寶蓋校區南門等地采取言語威脅、堵車、扎胎、推搡、毆打等手段,阻止外來車輛在此載客,長期霸占該校區南門外的載客市場,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形成較為固定的惡勢力團伙。吳某巧還多次毆打他人,致多名被害人受傷,石獅市公安局曾多次組織調解。被告人吳某萬還曾因故意毀壞財物,被石獅市公安局行政拘留。
石獅法院審理認為,3名被告人長期結伙占據涉案校區南門區域候車載客,排斥外來車輛載客,多次實施驅趕、恐嚇、隨意毆打、扎破輪胎等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以實現其非法獲利的犯罪動機,各被告人欺行霸市的行為已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應認定為惡勢力團伙。3名被告人多次單獨或結伙隨意毆打、追逐、攔截、恐嚇他人,任意損毀公私財物,情節惡劣,其行為均已構成尋釁滋事罪,依法判處被告人吳某新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判處被告人吳某巧有期徒刑三年,判處被告人吳某萬有期徒刑二年。(記者陳靈 詹偉志 通訊員王順玲 唐新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