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問題無小事”。因沒有及時監督廠里排放污水設備正常運轉到位,廠長蔡某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五日。
10月25日,石獅市生態環境保護局執法人員到石獅祥芝派出所移交一起違規排放污染物案件。原來,9月底,石獅市生態環境保護局執法人員到石獅祥芝鎮某漁業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該公司原料車間洗魚廢水集水池向污水處理設施的閥門關閉,生產廢水未經處理通過集水池流入雨水溝外,造成了污染物排放。祥芝派出所接到案件移交后,立即立案偵查,并到該廠進行調查,了解到蔡某作為廠長在監督廠里工人運行污水設備時候監督不到位,導致閥門未開啟,廠長負主要責任。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蔡某于10月27日被石獅市公安局處以行政拘留五日處罰。
經了解,這是石獅市祥芝鎮今年來首起因排放污染物而被處以行政拘留的案件。(記者 郭雅霞 通訊員 施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