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音樂國際交流的頻繁,越來越多的外國名團進入中國演出市場,為聽眾們帶來一場場聽覺盛宴。然而,隨著外國樂團演出的增加,部分樂團宣傳名不副實,存在二、三線樂團甚至業余樂團通過種種包裝,“打造”一流名團形象,乃至制造虛假信息的情況。
偷換名稱、虛假包裝外國樂團“注水”不是新鮮事
近年來,外國樂團舉辦的音樂會在我國內地市場受到歡迎。不少非一線外國樂團抓住中國聽眾追求高檔次、高聲望演出的心理,與演出承辦中介一起,用假冒名團、混淆名稱、夸大宣傳等多種手段進行虛假包裝,以期抬高票價,獲得更多利潤。
此類樂團包裝自身的方法之一是將樂團名稱、歷史與世界名團、知名音樂家、音樂圣地等掛鉤。此前,奧地利一不知名的“交響維也納管弦樂團”打著“維也納交響樂團”的旗號,很多不明就里的聽眾聽后大呼上當;相關報道顯示,歐美一些大學、音樂學院學生假期組成的臨時樂隊甚至也能通過“百年歷史”“王室”“施特勞斯”“愛樂”等字眼蒙騙部分中國觀眾。
偷換概念也是普通樂團改頭換面的重要手段。部分來華演出的普通樂團有兩個名字,在本國用注冊本名,到中國“翻譯”為“高檔名稱”。例如,“西柏林廣播交響樂團”被“翻譯”為“德國柏林廣播交響樂團”,被追責時,一句“中文翻譯問題”將問題一筆帶過。常見的還有用“皇室”代替“皇家”,用“國家”代替“國立”等。
業內相關人士透露,部分歐美樂團宣傳“注水”行為并不是新鮮事,在我國音樂會市場上已經存在了十幾年。
監管困難、盲目迷信
樂團的“注水”行徑屢屢得逞
業內人士指出,對于外國來華樂團的監管存在漏洞。外國注冊成立樂團門檻低,大學生、業余愛好者成立或加入樂團并不少見。而且為了宣傳需要,二、三線樂團甚至業余團體常常模仿世界名團取名,動輒“柏林”“維也納”“施特勞斯”“愛樂”。有的樂團甚至直接“套用”世界名團名稱,只不過改換語種注冊,翻譯成中文后與名團名稱沒有差別。另外,也存在部分來華樂團的確有名家列席,但樂團其余成員是臨時拼湊的情況。對于上述種種樂團,其本身名稱、注冊信息、參演人員有據可查,但進入市場后經過一輪輪宣傳,很容易誤導消費者,讓大家將二、三流樂團誤認為世界名團。
中外部分中介公司的運作也為此類樂團開辟了生存空間。有的中介會在樂團準備出國演出時在奧地利、德國等地注冊皮包公司,臨時注冊“另一身份”,演出后迅速注銷,無法追責。文化監管部門工作人員如果沒有仔細甄別,很難辨別真假。
另外,音樂消費的特殊性也讓事后追責困難重重。音樂不具有實體商品的屬性,在大多數情況下,演出過程中發現演奏質量問題,觀眾只能吃啞巴虧。追責的困難增加了部分樂團和中介公司的僥幸心理。監管的漏洞和追責的困難讓部分“水團”成為“漏網之魚”,在中國市場上濫竽充數。
加強規范、培育原創
民族音樂創新是根本
假名冒名、虛假宣傳等現象不僅是對西方音樂品牌形象的傷害,也擾亂了我國音樂市場秩序。這就需要相關部門加強監管,規范國外樂團進入中國市場的標準,避免出現“漏網之魚”。
此外,世界級名團票價高企,本土音樂創作不足,打著名團旗號但票價相對低廉的外國“水團”成為部分聽眾滿足審美需求的“必然選擇”。要消除“水團”現象,不能指望遠水解近渴,最根本的還是民族音樂會的創新。以傳統音樂精華為基礎,結合當今時代特征和聽眾需求進行創新是民族音樂發展的有效路子。既有文化底蘊、中國味道又切合人民群眾生活和心理的民族音樂會自然不會輸給部分生搬硬套的外國“水團”。“水團”也就沒有了“乘虛而入”的機會。
借鑒國外樂團的經驗,我國樂團還需要更多市場意識。北京市演出公司董事長、北京演出行業協會會長張海君說,歐美二、三線樂團的音樂會通常會選擇“熱鬧小曲”,如中國觀眾耳熟能詳的《施特勞斯圓舞曲》《春節序曲》等,“演出符合廣大聽眾口味、有節日特色和中國韻味的音樂。這個方面,值得借鑒。”(據《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