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 圖
距離藍色錢江大火的發生,已經過去3天時間,網上的議論仍然沒有消減。這其中,既有對生命黯然隕落的悲嘆,也有對母子四人不幸罹難的哀悼,同時也難免有些傳言和猜測。在一個開放的輿論場中,這是正常的言論生態。
但不得不說,其中有些傳言非常傷人,而且不負責任。比如對這戶人家的男主人和保姆關系的揣測,這是毫無根據的,是對剛剛遭遇不幸的這個家庭的惡意中傷。另外,對消防人員的工作也有一些誤解,包含了很不專業的解讀。昨天本報的追蹤采訪已經專門進行澄清。
還有一種解讀,看似有些道理,實則毫無邏輯,充滿謬誤。有報道提到,這戶人家平時非常善待本案嫌疑人莫某晶,于是有人感慨,對她這么好還被狠下毒手,做人真的不能太善良。可見,在有些人看來,“善良”是一種用來交換的東西,而如果起不到這個作用,又可以像垃圾一樣丟掉。這種說法充滿功利色彩,卻又流毒甚廣。
善良首先是對自己的一種道德與品格要求,反求諸己而非外求于人。這不是簡單的“我對你好,你就要對我好”,也并不是說,善良就一定要求有“善報”。我們傳統中所謂“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其實指的是,一個人與人為善,更能夠贏得別人的善意。這么說是沒問題的,但把“善報”當作前提條件和必要條件,則是本末倒置,也會讓善意打折。當一個人帶著這么多的目的性,別人還能感受到多少善意呢?
現如今不僅有些人把“善良”當作與他人交往的交換條件,更有些人把這當作不行善的借口。其中最典型的就是“老人倒地扶不扶”的例子。有些人就是這么說的:你看,有人扶老人反而被訛詐了,所以我不扶完全是對的。“扶老人可能被訛”和“不扶老人是為了不被訛”,并不是一回事。看到老人倒地而不扶的人,其實是把一種不確定的后果當作自己不行善的理由。這樣做,說嚴重點就是見死不救。
“做人不能太善良”的說法,還會產生一種很壞的效應,就是對子女灌輸“以牙還牙”的觀念。因為信奉“我對你好,你就要對我好”的教條,所以,這就可能變成“你對我不好,我也要對你不好”。現在有些家長就是這么教育小孩的。如果小孩被同學欺負,有些家長往往會說,你去給我打回來。這可能在小孩的心里埋下了一顆仇恨的種子。一旦這顆種子生根發芽,后果可想而知。
藍色錢江的女業主善待保姆(嫌疑人)卻慘遭毒手,問題出在保姆而非她本人,是保姆的丑惡導致一個善良的人遭遇不幸,而不是一個人因為善良所以招來惡行。這其中道理并不復雜,如果看不到這點,說明有的人并不真正懂得何為善惡、是非與對錯。“在一切道德品質之中,善良的本性在世界上是最需要的。”成為一個善良的人,應是每個人的一種自我追求,而這并不需要任何的理由。
(原標題為《 銳評丨縱火之惡,豈能讓善良背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