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傳銷的典型代表——借“微商”開展活動
今年,工商總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查處網絡傳銷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加強網絡傳銷案源線索搜集研判、案件報備與查處,切斷網絡傳銷信息傳播渠道,進一步做好網絡傳銷查處工作。在這份通知中,工商總局明確指出了一種隱蔽性更強的傳銷——打著所謂“微商”名義從事傳銷活動屢見不鮮。
利用“微商”開展網絡傳銷的特點有兩個:一是利用熟人、朋友圈進行傳銷,隱蔽性強,欺騙性強;二是蔓延速度快,涉及地域廣,涉及人員多,社會影響大。
由于“微商”是以微信朋友圈為基礎的營銷模式,其營銷空間有一定私密性,披著“微商”外衣的傳銷由此也成為監管的“灰色地帶”。
那么,如何判斷“微商”經營模式為傳銷?有專家表示,辨別是否為傳銷行為,可以看其是否具備傳銷的行為特征:一看是否需要交納或變相交納入門費,即交錢加入后才可獲得計提報酬和發展下線的資格;二是看是否分層級,直接或間接發展下線,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三是看是否根據下線獲利,上線從直接或間接發展的下線的銷售業績中計提報酬,或以直接或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計提報酬或者返利。
有業內人士認為,工商總局的發文有望撕開“微商”傳銷的偽裝,進一步打擊披著“微商”外衣的傳銷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