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孩子用腳連踢了幾下,他憤然而起,將孩子抱摔在地,并狠狠地踩跺其頭部。近日,一段“公交車上男子暴打兒童”的視頻引發人們的高度關注和熱議。幾乎所有人都痛斥該男子“心狠手辣”,認為即便孩子踢踹在先,一個成年人也不應對孩子下此重手。而就在一個多月前,在另外一條與孩子有關的新聞中,人們的觀點卻截然不同——“熊孩子”猛推孕婦稱“想看她會不會流產”,結果也是遭到暴打,對此人們卻幾乎不約而同地表達了“該狠狠打”的態度,有些更是直呼“不要因為還只是個孩子”就手軟。
面對頑皮的孩子時,我們究竟應當怎么辦?這的確是個讓人有些糾結且又無法回避的問題。從最樸素的感情出發,我們既希望有人好好“教訓”下“熊孩子”,讓其長點記性,卻又生怕陷入以暴制暴的暴力懲戒的怪圈中。一方面我們的道德文化浸潤著“愛幼”的基因,同樣的話大人說了可能會翻臉,孩子說了則是“童言無忌”,縱使是孩子做出一些帶有破壞性的行為,多數時候也會被認為是“年紀小不懂事”而原諒;另一方面,正是因為孩子“無知”,所以他們往往更“無畏”,更容易做出一些傷害性更大的事,譬如割斷高空作業安全繩、樓頂拋物、地鐵月臺推人等等,若不嚴肅追責懲教,無論對受害者還是對孩子,都是不負責任的。
歸根結底,我們還是要回到“愛”的原點上來思索問題。我們愛孩子,所以應當對其在成長中的一些錯誤報以寬容,也同樣因為我們愛孩子,所以絕不能縱容其不良行為不斷升級惡化。從社會層面而言,出門在外遭遇“熊孩子”,不妨多些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寬容;從家庭角度出發,發現自己孩子有“熊”的傾向,則必須多幾分子不教親之過、溺子如殺子的覺悟。對別人的孩子多些寬容,如“公交車上暴打孩子”的鬧劇就不會再上演;對自己的孩子少些縱容,像“孩子陽臺拋物砸死路人”的悲劇就能避免發生。
具體到教育的方法上看,無論是自家孩子還是別人家孩子,施加拳腳都不是正確的選擇。別人家孩子自不消說,誰能容忍自家孩子被外人打呢?路遇“熊孩子”,倘若出手打了,最多只是解一時之氣,過后必然惹來更大的麻煩,不但在道義上理虧,還有攤上官司的可能。至于自家孩子的教育,用拳頭不如用腦子,須知暴力管教帶來的多半是恐懼,孩子并非是因為明理懂事而停止頑劣的行為,只是因為他們怕被打。那如果家長不在身邊,或者說在不會被發現的情況下,甚至可能變本加厲地頑劣。“熊孩子”之所以會出現,其實正是因為家長在平時的教育缺失,而這種缺失并不是用幾頓胖揍就可以補齊的。
很多時候,家長們總會出于疼愛而縱容孩子看似無傷大雅的一些小毛病,但凡事都是一個由小及大的過程,大問題的出現往往正是因為對小毛病的縱容。譬如說孩子在家可能亂扔玩具,如果一味縱容,保不齊下次就會是把東西扔出窗外砸到路人;又或者孩子平時比較自我,遇到不稱心意的事就會推搡家長,如果一味縱容,下次被推搡倒地的可能就是外面更小的孩子;再比如說,一些孩子在家喜歡亂涂亂畫,如果一味縱容,停在路上甚至是4S店展廳里的車輛,沒準也會變成孩子亂劃的“畫布”。一旦孩子在外惹事,疏于管教的苦果家長必然得吞。
事實上,“熊”或者說“頑皮”應該說是每個孩子的一種本能,因為對于孩子來說,世界是新奇的,他們本能地會以自己的方式去觸碰探索這個世界,進而在這個過程中去明對錯、辨是非,去不斷成長。在這個過程中,需要家長、學校、社會多方共同協作,給予他們一個寬容但不縱容的成長環境,通過教育在細微處立規矩,正確地引導孩子從小就守法遵禮,而絕非只是袖手旁觀或者一味兇神惡煞地懲罰恫嚇。(薄魯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