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泉州市永春縣舍身營救落水父子的潘燦燦同志被省人民政府授予“福建省見義勇為英雄”榮譽稱號,頒發證書及獎金二十萬元。當天,永春縣公安局舉行儀式,歡迎英雄家屬載譽歸來。
永春縣委、縣政府向光榮犧牲英雄的家屬致以崇高敬意和親切問候,并充分肯定潘燦燦同志舍己救人的英勇行為,感謝潘燦燦為保護他人生命安全所作出的英勇貢獻。
2023年4月8日,永春青年潘燦燦冒死營救落水父子,不幸犧牲,年僅32歲。4月12日,永春縣公安局確認了他的見義勇為行為,同時為其申請10萬元犧牲人員保險金,永春縣政府也為其家屬辦理見義勇為犧牲撫恤金。今年6月,潘燦燦被泉州市人民政府追授“泉州市見義勇為模范”榮譽稱號。7月,潘燦燦入選中央政法委2023年第二季度見義勇為勇士。10月,潘燦燦入選2023年第三季度“福建好人榜”(見義勇為)。
潘燦燦同志在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受到危害的緊急關頭,面對生與死的考驗,臨危不懼、義無反顧、挺身而出,用生命譜寫了新時代的正氣之歌,書寫了可歌可泣的精神篇章,樹立了可信可學的身邊榜樣,為平安永春建設增添了強勁動力。(張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