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2月9日訊 妻子在車禍中不幸身亡,留下一筆40多萬元的定期存款,永春縣都鎮黃沙村村民蘇某全要支取出來卻面臨重重困難。近期,永春縣人民法院下洋法庭依托“135”庭所共建機制,充分發揮合力,為蘇某全解決了困擾。
2018年7月27日,家住永春縣一都鎮的蘇某全一家外出時發生車禍,車禍中,蘇某全的妻子林某香、三女蘇某麗發生車禍不幸身亡,蘇某全及女婿曾某龍也在車禍中受傷。林某香生前在永春縣農村信用社一都信用社辦理定期存款,金額約41萬元。蘇某全打算取出這筆錢,但根據金融機構的相關規定,應當經過公證或根據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裁定,才能領取這些款項。
近期,蘇某全到永春縣法院下洋法庭尋求法律幫助,法庭對前來咨詢的蘇某全等建議他們一家人可以自行協商,在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下達成協議,并經法庭依法確認,賦予法律效力。此后,在永春縣一都鎮司法所、當地人民調解委員會、信用社及周邊縣市政府部門的配合支持下,蘇某全等9人辦理了調解協議,并向法庭申請了司法確認。
在司法確認過程中,下洋法庭又對遠在江西的蘇某某(繼承人之一,蘇某全次女)通過視頻技術確認主體資格,對已80歲高齡的申請人林某娘(繼承人之一,蘇某全岳母)跨市上門服務,使蘇某全等人提出的確認調解協議請求得以“當日立案、當日審查、當日確認、當日裁定”。當月,當事人順利領取存款。
據悉,永春縣自2017年以來探索建立的“135”庭所共建聯合調解機制的,有效整合了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律師所“一庭三所”的現有資源,構建起了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的基層“大調解”工作新格局。自“135”庭所共建聯合調解機制全面推行以來,聯合調解室設立已覆蓋全縣22個鄉鎮。2020年,全縣共排查矛盾糾紛1770件,調處成功1764件,成功率達99%;協助法院成功訴訟調解581件、訴前化解糾紛347件、司法確認59件,永春法院新收民事案件同比下降18.61%,有力地維護了社會的和諧穩定。(楊巍 陳凱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