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至26日,“中國蘆柑之鄉”永春縣共向印度尼西亞出口永春蘆柑129噸、貨值19.39萬美元。
去年以來,印尼要求中國柑橘在出口前實施2~3℃、16~18天的低溫處理辦法,對福建省出口永春蘆柑品質影響大,阻礙出口。
福建檢驗檢疫局指導企業進行技術攻關,改用熏蒸處理,出口時間大大節省,而且能較好地保持果實品質。同時,提前組織對果園病蟲害和有毒有害物質進行監控普查,引導和幫扶29家、3.22萬畝出口注冊果園和27家注冊包裝廠建立健全生產、加工管理體系,著力提高質量安全水平,并為企業開辟綠色通道,全面落實便捷通關措施,促進企業擴大出口。(李永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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