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9月19日訊 前日下午,泉州高速交警兩位民警巡邏至沈海高速A道泉港段時,發現應急車道上停著一輛奧迪轎車和一輛小型普通客車,皆為莆田牌照。兩車均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車前方圍著五六個人,好像很忙的樣子。
民警以為出了交通事故,將車停靠在兩車后方應急車道上,上前了解得知,是小客車發生故障。因車上60件槍釘著急送交客戶,老板陳某燈便帶上繩子,駕駛奧迪車,想自行將小客車拖出高速路。繩子太細拉斷后,又買了一條粗麻繩,準備等候其他車輛前來拖拉。
民警說,車輛發生故障時,除了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外,還要設置警告標志,撥打求助電話等候救援車拖拽、牽引。正說著,一輛小型廂式貨車停靠在小客車前,并下車將粗麻繩綁上拉引鉤準備拖車。原來是剛才陳某燈打電話叫來的救援。
三輛車的駕駛員張某、陳某、陳某燈分別接受處罰。小客車駕駛員陳某因未設置警告標志被罰200元,扣3分,車上違規載貨罰100元;陳某燈和張某因非緊急情況下在應急車道違規停車,以及發生車輛故障后未按規定設警告標志被罰200元,扣6分。(海都記者 董加固 實習生 柳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