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1月24日訊 前天在泉州市兒童醫院女廁搶劫的男子,被帶到派出所后一直喊餓。直到吃完飯后,他才承認自己搶劫的事。他已經兩次被判刑,目前再被東湖派出所刑拘,或面臨第三次刑罰。
男子姓梅,19歲。前天一早,他試圖搶劫,后被5名保安當場制服,當時還試圖吞打火機。剛被送到派出所時,梅某不承認自己搶劫,一直稱自己是被冤枉的,當天只是因內急才去醫院方便,一不小心走錯了廁所。
梅某說,自己很多天沒有吃飯,問有沒有飯吃。民警買來飯,梅某吃完后,才說出實情。
原來,前天上午8時許,梅某從美食街走到兒童醫院,因內急去廁所,走到門診樓一樓去上廁所時,一名女子正從廁所出來,還問他為什么進女廁。梅某稱,他才發覺自己走錯廁所,一邊就打算往外走;走到門口,他想起自己身上沒錢,便想折回女廁找李女士要錢。
梅某隨即掏出隨身攜帶的剪刀,抵住李女士的脖子,并威脅要錢。李女士嚇蒙了,正打算給錢。這時,恰好有另外兩名女子走進廁所。趁梅某一慌神,李女士逃走。梅某則追至走廊,警告李女士不許報警。再后來,梅某四處溜達,才被5名保安合力抓住。
說起搶劫,梅某說:“好幾天沒吃飯了,就想搶點錢花”。
梅某11歲時便輟學在家,已兩進兩出少管所。2009年,因手持西瓜刀搶劫財物,在四川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2012年刑滿釋放后不久,他又拿著磚頭搶劫財物,在鯉城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零2個月。
梅某自稱,父母從小離異,母親在泉州浮橋街道打工,平時和母親的溝通交流也很少,再次釋放后無處可去,又流竄于泉州街頭,偶爾到網吧消磨時間,經常在路邊和醫院的長椅上過夜。(海都見習記者 劉淑清 張凱航 通訊員 劉峰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