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月17日訊(閩南網記者 陳玉玲)隨著文旅持續“火爆”,泉州專項制定了《關于加強文旅人才隊伍建設的十條措施》(以下簡稱“十條措施”),旨在以更加系統、更加精準、更接地氣的舉措,加快建設一支高水平、復合型、創新型的文旅人才隊伍,引領帶動泉州文旅高質量發展。
圍繞“宋元中國·海絲泉州”文旅特色品牌,“十條措施”提出統籌推進文化藝術、文物博物、文創設計、產業運營、非遺傳承、工藝美術、解說服務、美食烹飪等文旅人才隊伍建設,力爭5年內引育10名國家級領軍人才、100名省級拔尖人才、200名市級優秀人才、1000名青年骨干人才。特別是聚焦講好泉州故事、傳播海絲文化,鮮明提出壯大“海絲泉州推薦官”隊伍,力爭5年內培養導游和講解員10000人以上。
以更大力度培育文旅人才。進一步優化在泉院校文旅專業和課程設置,支持泉州藝術學校探索五年一貫制人才培養模式。開展“千名文旅人才”培訓計劃,實施“百師千徒授藝傳承”等四大人才培養工程,每兩年組織一批“泉州藝術世家”評選,切實推動文旅人才梯次儲備、薪火相傳。每年專項開展非遺技藝、導游講解、文旅傳播、文化創意等技能賽事,通過以賽促才、以賽選才,讓更多青年人才脫穎而出。
以更足誠意招引文旅人才。定期發布急需緊缺文旅人才目錄,每年組織專場招聘,動態儲備一千個以上優質文旅就業崗位,持續加大戲曲、音舞、考古、金牌導游、雙語講解員等急需緊缺人才,以及文旅運營高級管理人才和團隊的引聘力度。對符合條件的人才和團隊項目,將支持申報本級人才政策和上級人才計劃,有重大影響力的,還將“一事一議”給予扶持。鼓勵文旅企事業單位以顧問指導、項目合作、短期兼職等方式,柔性引進高層次文旅人才。
以更優機制保障文旅人才。市縣兩級加大文旅人才資金投入,改進優化文旅人才職稱評聘、職業資格認定、績效考核、獎勵分配等評價、激勵制度,支持文旅企事業單位的高層次人才和“涌泉”行動支持對象按規定享受生活補貼、住房保障、醫療保健、子女教育、配偶就業等一攬子政策待遇,著力為全市文旅人才提供更加安心、舒心、暖心的工作和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