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2月12日訊(閩南網記者 蘇毓茹 通訊員 王月清)記者從泉州市醫保局獲悉,泉州市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家庭共濟范圍不再僅限于直系親屬,擴大到其他已參加福建省基本醫療保險的近親屬。也就是說,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孫子女,都可加入家庭共濟賬戶。
據了解,福建省職工醫保參保人可通過閩政通APP、“福建醫療保障”小程序創建家庭共濟賬戶,將醫保個人賬戶資金超過2000元部分劃入家庭共濟賬戶使用,并授權共享給共濟成員使用,無需審核,即辦即享。
家庭共濟賬戶成員可通過刷本人的社保卡或醫保碼使用家庭共濟賬戶資金。有個人賬戶的,個人賬戶資金優先于家庭共濟賬戶資金使用,在個人賬戶沒錢的情況下才能使用家庭共濟賬戶資金。沒有個人賬戶的,可直接使用家庭共濟賬戶資金。
家庭共濟賬戶資金支付范圍包括: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和住院發生的由個人承擔的醫療費用(非疾病治療類除外)、接種預防性免疫二類疫苗的費用;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準字號、中藥飲片)、醫療器械(食藥監械字、藥監械字)和消毒用品(衛消字)的費用;在規定的健康體檢機構健康體檢的費用;繳納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保費;購買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的商業補充保險;其他符合個人賬戶支付范圍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