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4月2日訊(閩南網記者 曾小琴)剛剛,鯉城區教育局分別發布2021年秋季小學、幼兒園招生工作的實施意見。
【小學】
今年,鯉城小學仍堅持“免試入學”,實行劃片招生,組織適齡兒童按時就近免試入學,以公辦學校為主接收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就學,公民辦校同步招生。
小學招生方案有調整
鯉城區教育局教育股有關負責人介紹,今年鯉城區小學招生方案與去年相比,作了些調整:
1.招生計劃略有增加。
今年鯉城區老城區9所公辦小學計劃招收51個班的小學新生;江南新區18所公辦小學計劃招收69個班的小學新生,比去年略有增加。4所民辦小學計劃招生950人。
2.進一步細化明確優先招收對象的具體條件要求。
招收戶籍關系在鯉城區及暫住在本區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滿6周歲(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學)的適齡兒童。優先招收本校招生服務區域內戶籍、住房產權、實際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適齡兒童。具體條件:①適齡兒童與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戶籍一致(均在學校招生服務區域內)并實際共同居住,戶籍與房產一致(產權性質、用途為住宅),房產與實際居住一致;②適齡兒童落戶到學校招生服務區域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3月1日前;③自2021年秋季起,區屬小學招生服務區域的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能有一位適齡兒童在該校入學(同一戶主、子女多于一個的家庭除外)。
3.補充明確如果招生服務區域內符合“三一致”條件的適齡兒童及按政策應照顧對象的數量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的解決辦法。
即:以落戶到學校招生服務區時間先后的辦法錄取,沒有被該校錄取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至附近有剩余學位的公辦學校入學。
4.補充明確鯉城區戶籍但不符合戶籍、住房產權、實際居住“三一致”條件適齡兒童的解決辦法。
戶籍在鯉城區小學招生服務區域內但不符合以上戶籍、住房產權、實際居住“三一致”條件的適齡兒童(如:集體戶、投靠親屬落戶、租住戶、非住宅產權戶等),原則上由鯉城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到有學位的學校入學。家長按時向招生服務區域公辦小學報名登記。公辦小學在招收招生服務區域內戶籍、住房產權、實際居住“三一致”以及按政策照顧對象的適齡兒童后,有剩余學位的,由學校確定采取公開電腦派位或抽簽錄取辦法接收部分本類適齡兒童入學。
5.對明年的招生政策調整作出預告。
自2022年秋季招生起,公辦小學認定招生服務區域戶籍、住房產權、實際居住“三一致”對象時,對2021年3月1日以后(包括3月1日)新購房落戶的,要求:①適齡兒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擁有該實際共同居住的住房產權比例應超過50%(不包括50%,產權證或不動產登記證上沒注明共有產權人產權比例的,視為平均分配);②學位緊缺的區屬公辦小學:鯉城區實驗小學、泉州市第二中心小學、泉州市通政中心小學、泉州市西隅中心小學、鯉城區第三實驗小學(總校區)等5所小學招生服務區域的同一套住房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適齡兒童在該校入學(同一戶主、子女多于一個的家庭除外)。
6.補充明確特殊情況適齡兒童的解決辦法。
因家庭經濟困難等原因,其戶籍在服務區域內,經查證確系在服務區域內隨父母租房居住的適齡兒童〔須提供戶籍(出生入戶)和至少連續5年以上的租房合同以及水電繳費等證明〕;因政府項目拆遷等原因造成人戶分離但其戶籍在服務區域內的適齡兒童(須提供戶籍,原住房產權證明及政府拆遷證明等)。
7.非鯉城戶籍的隨遷適齡子女“兩證”延長到1年半,接受登記的學校也有微調。
“兩證”指:提供父母一方在鯉城區內實際居住1年6個月及以上的居住證(居住證簽發時間為2020年3月1日前)、務工證〔在鯉城區與企業簽訂的工作1年6個月以上的勞動合同或合法有效的個體工商營業執照且目前仍在鯉城區務工、經商〕(簽發時間截止為2020年3月1日前)。隨遷適齡子女原則上以暫住地(居住地)就近向鯉城區內有接收隨遷子女的小學申請登記入學。其中,居住在老城區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可到立成小學、東門實驗小學、新村小學、新隅小學、昇文小學、鯉城實小筍浯校區報名登記,居住在新區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可到其居住的相應片區學校(鯉城區第三實驗小學總校區除外)報名登記。若符合招生規定的隨遷適齡子女申請登記人數超出學校的實際容量,由學校組織采取公開電腦派位或抽簽的辦法,參加隨機抽號而落選者,由鯉城區教育局協調安排到其他有剩余學位的學校就讀,若不服從安排者視為自動放棄在鯉城區就讀機會。
8.“五區人員”的入學條件有變化。
戶籍在鯉城、豐澤、洛江、泉港區和臺商投資區的人員(以下稱“五區人員”),在鯉城區務工并暫住,居住地與常住人口登記地不一致、不能申領到居住證的,申請其適齡子女到鯉城區公辦小學入學,需提供:①達到1年6個月及以上的合法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簽訂時間為2020年3月1日前);②父母雙方或一方在申請入學的學校所在區連續參加社會保險滿6個月及以上(社保證明時間為2021年3月1日前)的證明等材料。自2022年秋季招生起,“五區人員”適齡子女申請到公辦小學入學時,需提供:①達到1年6個月及以上的合法房屋租賃合同及房屋租賃的正式發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時間為2021年3月1日前);②父母雙方或一方在本區連續參加社會保險滿1年及以上的證明等材料。若出具虛假證明材料,經核實,應回戶籍所在地就讀。
9.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適齡兒童申請在鯉城區入學的條件有變化。
分3類情況安排:①其父親(母親)為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的,由市、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其父親(母親)房產所在地或居住地統籌安排入學;②其父親(母親)為鯉城區戶籍的,如果其父親(母親)在鯉城區有房產(持有該住房產權比例應超過50%)并實際共同居住,由鯉城區教育局安排入學;如其父親(母親)在鯉城區沒有房產(或持有該住房產權比例不超過50%),由鯉城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③其父親和母親均非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且均非鯉城區戶籍的,申請就讀公辦學校,參照隨遷子女入學條件接收入學。臺灣學生、華僑子女、外籍學生跟往年一樣,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10.民辦小學的招生范圍有變化,招生辦法更加詳細和規范,方便學生填報。
鯉城區地面現有4所民辦小學,原則上在鯉城區范圍內招生,屬于泉州市教育局審批或寄宿制學校的,經學校申請,泉州市教育局批準可適當擴大招生范圍,但一般不實行全市范圍內招生。其中,泉州市第三實驗小學只面向鯉城區招生。民辦小學報名對象: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教育優待照顧對象;戶籍關系在鯉城區及暫住(居住)在本區的適齡兒童;經泉州市教育局審批同意跨區報名的適齡兒童。報名時需提交戶籍、房產或居住證、房屋租賃合同等材料。鯉城區教育局建立“鯉城區民辦小學招生信息管理平臺”,全區民辦小學各批次招生都統一在“鯉城區民辦小學招生信息管理平臺”上報名。7月5日——7月7日,學生家長登錄平臺進行網上報名,每位學生只能報1所民辦小學,同時應向所屬服務區的公辦小學報名。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實行直接錄取。報名人數大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實行分批次電腦派位錄取。
11.繼續實行教育優待照顧對象入學辦法。
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符合支持民營企業健康發展行動方案的子女入學照顧,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執行。民辦小學除上述優待照顧對象外,還包括該民辦學校舉辦者直系親屬(須提供戶口本等有關證明材料)和經民辦學校董事會研究確認的本校教職工子女(須提供與學校簽訂的用人勞動合同以及在當地繳納社保等證明材料)。
12.制定招生工作廉政風險防控措施,建立招生工作預警機制。
確保“陽光招生”“規范招生”,各小學須根據區教育局招生工作意見,制定本校的招生實施辦法和招生工作廉政風險防控措施。加強對本轄區學齡人口變化趨勢的預測分析和摸底調查,如出現常住人口中適齡兒童逐年增加、學位供給緊張的情況,學校應及時向社會發布預警提示,合理引導家長預期,同時加快學校規劃建設,有效增加學位供給。個別學校條件允許且確實需要擴班招生的,須報送鯉城區教育局審核并報區政府研究同意后方可擴班招收。
招生計劃有增加 入學條件有新要求
公辦校這三類人這樣招生
戶籍關系在鯉城區及暫住在本區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滿6周歲(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學)的適齡兒童。戶籍遷入截止時間為2021年3月1日前。鯉城區戶籍適齡兒童實行各公辦小學劃片招生。具體招生對象如下:
1.優先招收本校招生服務區域內戶籍、住房產權、實際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適齡兒童。具體條件:①適齡兒童與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戶籍一致(均在學校招生服務區域內)并實際共同居住,戶籍與房產一致(產權性質、用途為住宅),房產與實際居住一致;②適齡兒童落戶到學校招生服務區域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3月1日前;③自2021年秋季起,區屬小學招生服務區域的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能有一位適齡兒童在該校入學(同一戶主、子女多于一個的家庭除外)。
如果招生服務區域內滿足以上條件的適齡兒童及按政策應照顧對象的數量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則以落戶到學校招生服務區時間先后的辦法錄取,沒有被該校錄取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至附近有剩余學位的公辦學校入學。
自2022年秋季招生起,公辦小學認定招生服務區域戶籍、住房產權、實際居住“三一致”對象時,對2021年3月1日以后(包括3月1日)新購房落戶的,要求:①適齡兒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擁有該實際共同居住的住房產權比例應超過50%(不包括50%,產權證或不動產登記證上沒注明共有產權人產權比例的,視為平均分配);②學位緊缺的區屬公辦小學:鯉城區實驗小學、泉州市第二中心小學、泉州市通政中心小學、泉州市西隅中心小學、鯉城區第三實驗小學(總校區)等5所小學招生服務區域的同一套住房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適齡兒童在該校入學(同一戶主、子女多于一個的家庭除外)。
2.因家庭經濟困難等原因,其戶籍在服務區域內,經查證確系在服務區域內隨父母租房居住的適齡兒童〔須提供戶籍(出生入戶)和至少連續5年以上的租房合同以及水電繳費等證明〕;因政府項目拆遷等原因造成人戶分離但其戶籍在服務區域內的適齡兒童(須提供戶籍,原住房產權證明及政府拆遷證明等)。
3.鯉城區戶籍但不符合戶籍、住房產權、實際居住“三一致”條件適齡兒童。戶籍在鯉城區小學招生服務區域內但不符合以上戶籍、住房產權、實際居住“三一致”條件的適齡兒童(如:集體戶、投靠親屬落戶、租住戶、非住宅產權戶等),原則上由鯉城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到有學位的學校入學。家長按時向招生服務區域公辦小學報名登記。公辦小學在招收招生服務區域內戶籍、住房產權、實際居住“三一致”以及按政策照顧對象的適齡兒童后,有剩余學位的,由學校確定采取公開電腦派位或抽簽錄取辦法接收部分本類適齡兒童入學。
公辦校招生計劃和范圍
公辦校招生服務范圍
非鯉城籍隨遷子女 就近有接收校申請登記
隨遷人員在鯉城轄區內務工且具有本區“居住證、務工證(勞動合同或營業執照)”(下稱“兩證”)的,隨遷適齡子女申請就讀公辦小學必須符合以下規定:
1.“兩證”指:提供父母一方在鯉城區內實際居住1年6個月及以上的居住證(居住證簽發時間為2020年3月1日前)、務工證〔在鯉城區與企業簽訂的工作1年6個月以上的勞動合同或合法有效的個體工商營業執照且目前仍在鯉城區務工、經商〕(簽發時間截止為2020年3月1日前)。
隨遷適齡子女原則上以暫住地(居住地)就近向鯉城區內有接收隨遷子女的小學申請登記入學。其中,居住在老城區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可到立成小學、東門實驗小學、新村小學、新隅小學、昇文小學、鯉城實小筍浯校區報名登記,居住在新區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可到其居住的相應片區學校(鯉城區第三實驗小學總校區除外)報名登記。
若符合招生規定的隨遷適齡子女申請登記人數超出學校的實際容量,由學校組織采取公開電腦派位或抽簽的辦法,參加隨機抽號而落選者,由鯉城區教育局協調安排到其他有剩余學位的學校就讀,若不服從安排者視為自動放棄在我區就讀機會。
2.戶籍在鯉城、豐澤、洛江、泉港區和臺商投資區的人員(以下稱“五區人員”),在鯉城區務工并暫住,居住地與常住人口登記地不一致、不能申領到居住證的,申請其適齡子女到鯉城區公辦小學入學,需提供:①達到1年6個月及以上的合法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簽訂時間為2020年3月1日前);②父母雙方或一方在申請入學的學校所在區連續參加社會保險滿6個月及以上(社保證明時間為2021年3月1日前)的證明等材料。
自2022年秋季招生起,“五區人員”適齡子女申請到公辦小學入學時,需提供:①達到1年6個月及以上的合法房屋租賃合同及房屋租賃的正式發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時間為2021年3月1日前);②父母雙方或一方在本區連續參加社會保險滿1年及以上的證明等材料。若出具虛假證明材料,經核實,應回戶籍所在地就讀。
【民辦校】報名數大于招生數 三批次錄取
鯉城區地面現有4所民辦小學,原則上在該區范圍內招生,屬于泉州市教育局審批或寄宿制學校的,經學校申請,泉州市教育局批準可適當擴大招生范圍,但一般不實行全市范圍內招生。
民辦小學招生計劃和范圍
鯉城民辦小學招生對象及要求:1.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教育優待照顧對象。2.戶籍關系在鯉城區及暫住(居住)在本區的適齡兒童。3.經泉州市教育局審批同意跨區報名的適齡兒童。報名時需提交戶籍、房產或居住證、房屋租賃合同等材料。
全區民辦小學各批次招生都統一在“鯉城區民辦小學招生信息管理平臺”上報名。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報名時應充分了解民辦學校的辦學條件、收費標準等情況,并在規定時間內登陸“鯉城區民辦小學招生信息管理平臺”,按要求填寫報名信息,上傳報名材料。學生只能報1所民辦小學,同時應向所屬服務區的公辦小學報名。
當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實行直接錄取。報名人數大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實行分批次電腦派位錄取:
第一批次:單列錄取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教育優待照顧對象,由鯉城區教育局審核,照顧人數直接從學校招生計劃數中扣除,其余報名對象均須按規定參加電腦派位錄取;
第二批次:優先錄取鯉城區常住適齡兒童(指鯉城區戶籍適齡兒童,鯉城區隨遷適齡子女,香港、澳門、臺灣、華僑和外籍適齡兒童),當報名人數少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的,全部錄取;
第三批次:若有剩余學位,錄取鯉城區外(經市教育局審批同意的跨區招生范圍內)常住適齡兒童。電腦派位工作由鯉城區教育局制定具體操作規則并統一組織實施。電腦派位錄取將邀請公證機構、民辦小學校長、學生家長代表及新聞媒體參加,全程接受社會監督。電腦派位結束后,錄取結果通過“鯉城區民辦小學招生信息管理平臺”公布,學生家長通過注冊帳號自行登錄查看,同時鯉城區教育局將向泉州市教育局反饋電腦派位結果以便查詢。
幼兒園
新增1所公辦園3所普惠園
今年鯉城12所公辦幼兒園,招收符合下列政策要求的4類適齡兒童:
1.優先招收本園招生服務區域內戶籍、住房產權、實際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適齡幼兒,具體條件:①適齡幼兒與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戶籍一致(均在幼兒園招生服務區域內)并實際共同居住,戶籍與房產一致(產權性質、用途為住宅),房產與實際居住一致;②適齡幼兒落戶到幼兒園招生服務區域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3月1日前;③幼兒園招生服務區域的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能有一位適齡幼兒在該園入學(同一戶主、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除外)。
在接收滿足以上“三一致”條件及按政策照顧對象的適齡幼兒后,有剩余學位的,采取公開電腦派位或抽簽錄取等辦法接收部分戶籍在幼兒園招生服務區但不符合上述“三一致”條件的適齡幼兒入園。
自2022年秋季招生起,鯉城區公辦幼兒園認定招生服務區域戶籍、住房產權、實際居住“三一致”對象時,對2021年3月1日以后(包括3月1日)新購房落戶的,要求適齡幼兒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擁有該實際共同居住的住房產權比例應超過50%(不包括50%,產權證或不動產登記證上沒注明共有產權人產權比例的,視為平均分配)。
2.因家庭經濟困難等原因,其戶籍在服務區域內,經查證確系在服務區域內隨父母租房居住的適齡兒童〔須提供戶籍(出生入戶)和至少連續5年以上的租房合同以及水電繳費等證明〕;因政府項目拆遷等原因造成人戶分離但其戶籍在服務區域內的適齡兒童(須提供戶籍,原住房產權證明及政府拆遷證明等)。
3.符合《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軍分區政治部關于印發泉州市貫徹教育部、總政治部〈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細則的通知》(泉教綜〔2013〕73號)、《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泉州市貫徹落實教育部、總政治部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細則>的補充通知》(泉教綜〔2015〕29號)、《福建省公安廳 省教育廳轉發公安部 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閩公綜〔2018〕140號)、《福建省應急管理廳 省教育廳關于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閩應急〔2019〕51號)、《泉州市人民政府專題會議紀要關于研究我市消防救援隊伍職業保障有關工作專題會議紀要》(〔2020〕4號)的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以及臺胞子女等有關優待照顧對象。
4.符合《福建省委組織部 省教育廳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高層次人才子女就讀中小學和幼兒園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15〕34號 )《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泉州市教育局關于泉州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有關規定的通知》(泉人社文〔2020〕138號)的高層次人才子女。認真落實《中共泉州市委辦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泉州市進一步支持民營企業健康發展行動方案>的通知》(泉委辦發〔2018〕34號)及《中共鯉城區委辦公室 鯉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鯉城區進一步支持民營企業健康發展行動方案>的通知》(泉鯉委發〔2019〕20號)等政策文件規定的優待照顧對象。
招生方案提出,公辦幼兒園的實際報名人數超過區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由幼兒園通過公開搖號的方式確定。
公辦園招生計劃和范圍
各幼兒園收費
幼兒園招生程序和時間
(一)公辦幼兒園統一按以下程序和時間招生
6月20日各幼兒園向社會發出招生通告。
7月5日-6日:各公辦性質幼兒園接受服務片區內適齡兒童、政策優待照顧對象的適齡子女報名登記。
7月11日-13日:各公辦性質幼兒園匯總片區內適齡幼兒登記情況并進行資格審核,并向區教育局報送審核結果。
8月1日前:各公辦性質幼兒園公布服務片區內適齡兒童資格審核結果并分發錄取通知書。如需采取公開電腦派位或抽簽等辦法錄取的按文件中招生辦法的具體要求進行。
(二)集體辦、民辦幼兒園采取自主招生的辦法
6月20日各集體辦幼兒園、民辦幼兒園向社會發出招生通告開始招生,但應優先招收戶籍在本園所在片區的適齡幼兒,以及居住在本園周邊持有居住證和務工證的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招生結果于8月25日前送區教育局備案。
幼兒園招生政策有一些變化:
1.新增1所公辦幼兒園和3所普惠性民辦幼兒園。
公辦園方面,12所公辦幼兒園共招收45個班幼兒,比去年增加4個班:新增泉州市第一幼兒園瓏璟灣園區(招2個小班)并確定服務片區,同時,泉州市第一幼兒園、鯉城區第二幼兒園各擴招1個班。新增鯉城區大紅鷹幼兒園、金龍大地幼兒園、江南培藝幼兒園3所民辦幼兒園。全區共有85所公、民辦幼兒園,共招收217個班幼兒。
2.進一步細化明確優先招收對象的具體條件要求。
招收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年滿3周歲(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幼兒。其中戶籍關系在鯉城區的適齡兒童,戶籍遷入截止時間為2021年3月1日前。優先招收本園招生服務區域內戶籍、住房產權、實際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適齡幼兒,具體條件:①適齡幼兒與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戶籍一致(均在幼兒園招生服務區域內)并實際共同居住,戶籍與房產一致(產權性質、用途為住宅),房產與實際居住一致;②適齡幼兒落戶到幼兒園招生服務區域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3月1日前;③幼兒園招生服務區域的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能有一位適齡幼兒在該園入學(同一戶主、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除外)。在接收滿足以上“三一致”條件及按政策照顧對象的適齡幼兒后,有剩余學位的,采取公開電腦派位或抽簽錄取等辦法接收部分戶籍在幼兒園招生服務區但不符合上述“三一致”條件的適齡幼兒入園。
3.對明年的招生政策調整作出預告。
自2022年秋季招生起,鯉城區公辦幼兒園認定招生服務區域戶籍、住房產權、實際居住“三一致”對象時,對2021年3月1日以后(包括3月1日)新購房落戶的,要求適齡幼兒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擁有該實際共同居住的住房產權比例應超過50%(不包括50%,產權證或不動產登記證上沒注明共有產權人產權比例的,視為平均分配)。
4.補充明確特殊適齡幼兒的解決辦法。
因家庭經濟困難等原因,其戶籍在服務區域內,經查證確系在服務區域內隨父母租房居住的適齡兒童〔須提供戶籍(出生入戶)和至少連續5年以上的租房合同以及水電繳費等證明〕;因政府項目拆遷等原因造成人戶分離但其戶籍在服務區域內的適齡兒童(須提供戶籍,原住房產權證明及政府拆遷證明等)。
5.繼續實行教育優待照顧對象入學辦法。
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符合支持民營企業健康發展行動方案的子女入學照顧,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6.明確集體辦、民辦幼兒園優先招收對象。
6月20日各集體辦幼兒園、民辦幼兒園向社會發出招生通告開始自主招生,但應優先招收戶籍在本園所在片區的適齡幼兒,以及居住在本園周邊持有居住證和務工證的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7.對收費情況進行詳細的公示。
招生意見對公、民辦幼兒園的辦園性質、招生計劃、地址、等級、收費情況、是否普惠園進行詳細公示。其中,民辦幼兒園收取費用的項目和標準根據辦園成本、市場需求等因素確定,對實際收費情況進行公示,并接受監督。
8.制定招生工作廉政風險防控措施,進行招生預警。
公辦幼兒園必須根據區教育局招生工作意見,制定本園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和招生工作廉政風險防控措施,并加強對本服務片區學齡人口變化趨勢的預測分析和摸底調查,出現服務片區內適齡幼兒逐年增加,學位供給緊張的情況,應及時向社會發布預警提示,引導家長合理預期。如鯉城區第二實驗幼兒園已向社會發出招生預警。如公辦幼兒園的實際報名人數超過區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由幼兒園通過公開搖號的方式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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