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關于科技創新重大決策和部署要求,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支持企業科技創新,加快培育高質量發展新動能,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支持企業加大創新投入
出臺泉州科技創新券實施規定,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開展科研活動購買本市高校、科技創新平臺等機構科技服務的費用,按其實際發生額的30%予以后補助,每家企業每年最高補助50萬元;對我市規上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按其研發經費投入增長增量部分,在落實省定企業研發經費分段補助的基礎上,市級財政再按市級承擔部分的50%給予增加獎勵;對新進入國家研發投入統計口徑的規上企業,在落實省定企業研發經費分段補助的基礎上,市級財政再按市級承擔部分的50%給予增加獎勵;推動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科研儀器設備、科學數據和科技文獻等科技資源向企業開放共享。力爭至2025年,全社會研發經費投入年均增長20%以上,實現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研發活動全覆蓋。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教育局、財政局,市稅務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二、培育壯大高新技術企業群體
實施高新技術企業群體“增量擴面”專項行動,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引進第三方機構開展高企申報精準培訓、輔導,市、縣兩級每年舉辦高企申報輔導培訓30場次以上。建立市、縣兩級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每年擇優遴選850家以上科技型企業作為重點培育對象。對新認定的省高、國高企業在省級補助的基礎上,市級財政按不低于原有補助標準給予配套獎勵,鼓勵縣(市、區)(含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下同)給予配套獎補。對重新認定或直接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每家20萬元獎勵,市、縣兩級按1:1比例分攤。對市級及以上眾創空間、孵化器每培育一家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獎勵運營單位5萬元,不重復獎勵。力爭至2025年,全市高新技術企業突破3500家。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工信局、發改委、財政局,市稅務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三、鼓勵企業建設科技創新平臺
針對食品與生物技術、高性能材料、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海洋高新等領域,對接知名大學、科研院所和龍頭企業,布局創新綜合體、產業研究院。鼓勵企業參與共建國家、省級重點(工程)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科技創新平臺,對組建的科技創新平臺,加大力度聚集創新人才。對新認定的國家重點實驗室、省級重點實驗室,市級財政分別給予150萬元、50萬元補助;對獲評省級新型研發機構的,按非財政資金購入科研儀器、設備和軟件購置經費的12.5%,最高給予500萬元后補助;對獲評市級新型研發機構的,根據績效評價情況,優秀給予50萬元獎勵,良好給予30萬元獎勵。同一企業申報多種平臺稱號和不同級次的科技創新平臺認定,不重復補助。力爭至2025年,建成各類新型研發機構80家以上,引進高水平科技創新平臺達50家以上。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工信局、發改委、教育局、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四、推動企業參與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加快發展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等創新創業孵化載體,對認定為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對認定為省級眾創空間的孵化用房,按新建100元/平方米、改擴建50元/平方米的標準給予補助,新建最高補助100萬元,改擴建最高補助50萬元;對認定為省級、市級星創天地的,經績效評估符合條件的,分別給予最高50萬元、25萬元的項目后補助。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發改委、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五、加快企業轉移轉化科技成果
推進國家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重點城市建設,對企業運營類專利導航項目經評審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對企業開展技術交易經認定登記的給予每項最高50萬元的獎勵,每家企業每年最高獎勵100萬元;企業購買國內(含港、澳、臺)一類知識產權和境外發明專利在泉實施并取得經濟效益的,50萬元以上的科技成果購買項目,按其實際支付技術交易額給予6%獎勵,單個項目最高獎勵100萬元,每家企業每年最高獎勵300萬元;對企業獲得國家科技獎任一獎項和作為第一完成單位獲得福建省科技獎任一獎項,按照1:1比例給予配套獎勵;推進泉州科技大市場建設發展,力爭至2025年全市技術合同成交金額突破30億元。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場監管局、教育局、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六、推動企業引進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
實施“人才+團隊+項目”的精準引才模式,面向國內外引進高層次人才團隊,凡認定市級引進高層次人才團隊的,每個團隊給予100~300萬元工作經費支持,有突出貢獻和重大影響力的引進高層次人才(團隊),按“一事一議”予以支持;支持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對擁有持續創新成果的泉州市高層次人才,每年擇優支持一批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項目,每個項目最高補助科研經費50萬元;放寬引進高層次人才團隊項目申報的團隊帶頭人年齡限制。力爭至2025年,引進100個市級以上高層次人才團隊。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委人才辦,市人社局、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七、創新企業科技創新項目攻關方式
鼓勵企業牽頭或參與重大科技專項等各類科技計劃,支持聯合在泉重大科研平臺承接在泉、省級重大科技計劃項目,改進科技項目組織管理方式,實施重大項目攻關“揭榜掛帥”“軍令狀”機制,聚焦智能裝備、電子信息、先進制造與自動化、新材料、新能源與節能、資源與環境等重點產業領域,面向全市企業公開征集技術需求,開出“技術榜單”凝練生成重大科技項目。支持本地企業聯合在泉科研院所和國內外知名高校、研究機構解決“卡脖子”技術難題,引導企業從純粹購買技術向聯合研發轉變,優化產學研用協同創新,力爭至2025年組織實施“揭榜掛帥”項目100項。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教育局、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八、支持企業開展科技交流合作
推進“一帶一路”“港澳臺”和“閩西南協同發展區”的科技交流與合作,支持企業對外開展產學研活動,每年實施對外科技合作項目5項,每項給予30~50萬元經費支持;支持企業參與國內、國際各類科技博覽會、科技成果推介會等,對于參展省外展會的單位給予一次性補助1萬元,單家企業每年補助最高不超過2萬元。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委臺港澳辦,市發改委、商務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九、完善科技金融促進企業發展
發揮“科技貸”的融資支持作用,擴大“助保貸”貸款規模,重點扶持泉州地區有發展潛力的企業,推動科技型企業加快改制掛牌上市進程。設立總規模2億元的知識產權運營基金,重點投向知識產權二次開發、成果轉化、高價值專利培育及產業化等項目,助力產業轉型升級。鼓勵有影響、有實力的民營金融機構,通過投貸聯動、設立服務平臺開展科技金融服務等方式,為中小微企業提供投融資支持。采用線上+線下相結合方式開展科技金融政策宣講會、科技金融對接活動,推動銀行、券商等金融機構深化對企業服務。
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市場監管局、科技局,市金控集團,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十、加強創新型企業家培育
落實企業家素質提升培訓專項計劃,加大對企業家創新思維和能力提升的培訓力度。弘揚工匠精神,積極倡導企業家堅守實體經濟,力爭全市每年舉辦4期以上企業家培訓活動,培訓企業家及企業高級經營管理人員400人次以上,努力建設一支具有全球化視野、銳意改革創新、善于做大做強的企業家隊伍。
責任單位:市工信局、科技局、人社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十一、優化創新創業創造環境
構建知識產權大保護工作格局,充分發揮中國(泉州)知識產權保護中心作用,為智能制造和半導體等產業領域創新型企業提供快速預審、快速確權、快速維權等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建立知識產權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推動有條件的縣(市、區)設立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定期發布科技政策匯編、服務指南、申報流程等方面的咨詢服務包,引導科技特派員深入企業開展科技服務,為民營經濟發展賦智聚能;簡化企業加計扣除政策申報流程,企業研發項目實施期已取得發明、實用新型專利、權威部門出具的產品技術檢測報告、查新報告,能夠證明研發項目新穎性和創造性,原則上可不要求企業進行研發項目鑒定;對已享受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的企業,僅對發現存在違反稅收法律法規、或存在研發費用支出異常的情況進行核查,核查面控制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最低標準內。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場監管局,市稅務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十二、強化組織保障
各縣(市、區)和各有關部門要把科技創新擺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主體責任,把營造良好創新創業環境作為轉變政府職能、提升服務意識的根本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出臺相關支持政策,加大力度支持企業科技創新。要定期跟蹤監測企業創新發展狀況,評估政策落實成效,及時調整完善政策措施。要認真總結推廣企業創新經驗,大力弘揚企業家精神,引領和帶動更多企業實現創新發展。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人才辦,市發改委、工信局、科技局、人社局,市科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本實施意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泉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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