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書面承諾代替交證明材料,今后這種做法在泉州市政務服務領域將成為常態。記者近日從市司法局獲悉,年底前泉州市將全面推廣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是全省除試點單位外率先開展此項工作的地級市。
為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發展動力,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我市今年把全面推廣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列入《2020年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點》。早在2018年,市政府辦就發布相關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對沒有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明事項一律取消,全市共取消證明事項102項。
根據8月份市司法局出臺的《關于全面推廣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的通知》,全市范圍內除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或直接涉及國家安全、生態環境保護和直接關系公民人身、重大財產安全的事項外,原則上政務服務領域都要實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據介紹,告知承諾制是指行政機關在辦理有關許可登記等事項的時候,以書面形式將法律法規規定證明的義務或者證明條件一次性告知當事人,申請人書面承諾后,行政機關就不再向他索要證明,直接予以辦理,之后行政機關再通過網上信息核查等渠道審查告知承諾制的基本內容。“此舉將有效減少群眾和企業東奔西跑開具證明的麻煩,大大節省辦事成本。當然,當事人如出具虛假承諾,將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并可能被追究相關責任。”市司法局相關人士說。
記者獲悉,目前已有市市場監管局、住建局、農業局等多個市直單位將本系統實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政務服務事項目錄,報市司法局審核,待審核通過后將面向社會公布。各縣(市、區)也參照市里做法同步推進,于年底前公布所在轄區實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政府服務事項目錄。(記者陳淑華 通訊員盧騰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