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4月28日訊(福建日報新媒體·閩南網記者 王惠敏 通訊員 徐艷瓏)近日,泉州市食品藥品執法支隊執法人員查獲一起利用互聯網非法經營藥械案,現場查獲涉案藥品40批次和第三類醫療器械9批次,共計6945瓶,貨值金額20萬元以上。
執法人員查獲藥品和醫療器械
去年11月,泉州市食品藥品執法支隊接到投訴舉報,反映某電子商務平臺上店鋪名稱為“XX紋繡”和“XX醫療”的兩家商戶涉嫌無證經營藥品。執法人員經過前期多番摸排,鎖定在位于豐澤區的自家民宅內從事藥械經營活動的當事人肖某雄。
經查,當事人肖某雄未持有《營業執照》《藥品經營許可證》及《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從事藥品和第三類醫療器械的網絡經營活動。當事人在未取得相關經營許可的情況下,非法經營藥械,非法經營數額在十萬元以上且違法所得數額在五萬元以上,已涉嫌構成犯罪。目前,該案已移送至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國內某些提供藥品及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的電子商務平臺對入網經營者的相關經營資質審查義務缺失。”據泉州市食品藥品執法支隊的執法人員介紹,從業者應加強入行學習,提高法律意識,在依法取得許可資質后方可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否則,有可能觸犯法律了還不自知。
對于廣大消費者,在購買藥品及醫療器械,尤其是通過網絡購買時,應選擇有資質的單位或商家進行購買,如有疑問,可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31或12315進行咨詢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