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4月3日訊(福建日報新媒體•閩南網記者 王惠敏 通訊員 黃德志 黃碧玉 文/圖)兒童醬油、兒童肉松、紅糖、地瓜餅、永定菜干、客家梅菜干……標簽上存在虛假或夸大介紹,造成消費者誤解。
近期,泉州市市場監管局對多家超市的食品進行立案查處,共立案28 起,涉及20多個品種。
執法人員提醒,市民如果發現涉及食品標識標簽違規、虛假宣傳等問題,記得及時撥打12331、12315投訴舉報。
執法人員現場檢查
兒童醬油標簽不合法 超市被罰11000元
根據投訴舉報件的有關線索,洛江萬安一自選商場存在食品安全問題,執法人員于依法對該商場進行檢查。
經查明:“……醬油”,依據相關標準,醬油分為釀造醬油和配制醬油,該產品僅標示“醬油”,未標識具體名稱;2、標示“富含蛋白質、礦物質與維生素等”營養聲稱內容,但未標示維生素含量;3、營養成分表能量值標注錯誤。該產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GB28050-2011)有關規定。
因涉案產品貨值金額較小,且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泉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按相關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以下行政處罰:沒收被扣押產品,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11000元。
執法人員做登記
洛江河市這家超市 被罰款20000元
今年1月10日,執法人員對位于洛江區河市鎮的一商場進行現場檢查時,在貨架上發現有“XX辣椒片”外包裝上標注已被廢止標準號等情況。
經查:1.“辣椒片”外包裝標示的產品標準號與實際采用的執行標準不一致,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3.4“應真實、準確,不得以虛假、夸大、使消費者誤解或欺騙性的文字、圖形等方式介紹食品,...”的有關規定。
2.“地瓜餅”外包裝配料表標示有阿斯巴甜,但未標明含苯丙氨酸;另外,該產品使用的配料為木薯淀粉,與其標示的執行標準“酥性餅干以小麥粉、糖、油脂為主要原料”的規定不符。
3.“玫瑰酥餅”外包裝上標示的營養成分能量標示不準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GB28050-2011)3.1“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標示的任何營養信息,應真實、客觀,不得標示虛假信息,不得夸大產品的營養作用或其他作用”的規定。
4.“XX紅糖”外包裝配料中僅標示有赤砂糖,未標示有紅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4.1.2.1“應當在食品標簽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標示反映食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的規定。
該商場經營標簽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因本案涉案產品種類較多,該局決定責令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以下行政處罰:沒收被扣押的物品,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20000元。
洛江雙陽一超市被罰款2.5萬元
今年1月初,執法人員在對洛江雙陽一超市的現場檢查中,發現有客家梅菜干、香酥玉米果等產品外包裝存在能量值標注錯誤、未標注產品執行標準情況及營養成分表。另外,進口食品“XX檸檬味夾心餅干”和“草莓味夾心餅干”,其外包裝中文標簽未標示營養成分表;多個品牌的紅糖產品外包裝配料標示為“赤砂糖”,與產品名稱紅糖不符。
今年1月14日,該局對這家超市涉嫌經營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的食品的行為予以立案調查。
據介紹,因涉案產品種類較多,且該超市未能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泉州市市場監管局責令其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以下行政處罰:對進貨時未按規定查驗產品的合格證明文件的行為處以警告;對經營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的食品的行為,處以沒收被扣押的物品,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2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