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6月7日訊 百年前,因為農田灌溉水源的糾紛引發(fā)械斗,晉江內坑湖內村社仔自然村和南安官橋內厝村山后自然村,內坑深圳村的井上和內林兩個自然村,彼此間互發(fā)毒誓不通婚往來,斷絕交往的時間分別達到120多年和110多年。
4個村的村民代表共同跪拜和解
視頻來源:泉州電視臺
而井上和內林兩個村,幾乎每年都會發(fā)生一次械斗,61歲的內林村村民蔡連楚說,“一直打到1998年,有時打得比較大,還有人住院,有人被拘留”。
在年輕一輩的推動下,昨日上午,晉江白安村福靈殿,4個村子的代表在城隍公前,燒了“和合書”,互贈了燈彩,正式破除百年毒誓,今后恢復互相通婚往來。
孩子從小被教育 互不來往不嫁娶
社仔村和山后村
“在社仔村和山后村,孩子們從小就會被教育,不要跟對方村里的人來往,更別提嫁娶。”43歲的山后村村民李金川介紹,聽說大概120年前,社仔村有個姑娘嫁到山后村后,雙方就再也沒有嫁娶,“村里流傳,當年先輩們發(fā)下毒誓,如果跟對方村里通婚,就生不了孩子傳宗接代等。”
83歲的社仔村民郭金興回憶,自己讀小學時,附近幾個村的孩子都在白安村的學校上學,山后村的孩子也經常會從社仔村經過,“我小時候經常看到,村里的十五六歲的大孩子們跟山后村的孩子們打群架,有時還會打得流血。我自己就參與過一次。當時我們跟對方就知道互相有仇恨,卻不知道這仇恨從何而來。”
“因為封建社會時代遺留下來的毒誓,導致雙方都不敢結緣。”87歲的社仔村民周來益也說,他也經常看到兩邊的孩子互相扔石頭,有時還會挑個日子打群架。
村民們大多只記得,當初祖輩們是因為田地連在一起,為了灌溉水源的事情發(fā)生口角起的沖突,導致互下毒誓不通婚往來。
年輕一輩偷偷交往 努力多年推動和解
“你不知道,村里其他人都不怎么跟社仔村的來往,我跟社仔村民交朋友時,雖然自己心安理得,卻有點像‘叛徒’一樣,有時會很尷尬。”李金川說,現在社會發(fā)展了,新時代的人不能再繼續(xù)這種仇恨下去了。社仔村民賴金土也持相同看法,他說,“其實我也有不少山后村的朋友,有時跟他們交往,會有種出賣村里的感覺。”
多年前,兩個村里像李金川和賴金土這樣的年輕一輩,都想要破除這種毒誓,“但是當時都是年輕人,在村里說不上話”。后來,李金川成了村里廟里的主事,賴金土也當上了湖內村的村主任。10天前的晚上,幾個人一起坐著閑聊時,李金川再次提出這個想法,得到在座人的一致同意。
5月29日晚上,社仔村組織各房的老人一起座談。“沒想到一提出,大家都很高興地同意了。”賴金土說。3天前,山后村100多戶村民也每戶派代表,開了村民大會,同樣沒人反對。兩邊村里都同意后,雙方選定在附近13個村一起供奉的城隍廟福靈殿,舉辦儀式破除毒誓和解。
內林村和井上村
曾年年發(fā)生械斗 嚴重時有人被拘留
社仔村和山后村商議在福靈殿和解的事,身為福靈殿副董事的蔡連楚有所觸動,61歲的他也有同樣的體會。
原來,他所在的內林村,和井上村也是互下毒誓不通婚110多年,“兩村也是因為灌溉水源問題結怨,兩村不僅不通婚,成人和少年間還經常械斗,一直打到1998年,之后才沒有了。”蔡連楚介紹,當時兩個村幾乎每年都要打一次,有時打得比較大,還有人住院,有人被拘留,“福靈殿經常出面制止,雙方才停手”。
既然別的村可以和解,蔡連楚想讓他們的兩個村也和解。
福靈殿管委會會長鄭禮遠說,他們以福靈殿的名義,也召集了內林村和井上村兩個村一起商議,想4個村一起破毒誓和解,結果兩個村也都同意了。
和解儀式
4村一起燒“和合書”破毒誓和解
昨日上午10時許,在福靈殿的主持下,4個村子的代表先后在城隍公前上香,念了和合書,接著,4個村子將和合書連著金紙一起燒掉。之后,4個村子之間,再互相贈送燈籠、彩幅、燭火、鞭炮等燈彩,正式宣布破除毒誓,恢復通婚往來。
李金川說,如果不破除這些封建毒誓,化解心里的疙瘩,后人就要再承擔這些負擔。“這是功在當今、利在千秋的一件事。后人的路就更寬了,婚姻也更自由了。”4個村子的代表都表示,今后互相之間要和睦相處。他們也期待以后4個村人丁更加興旺。
90后的山后村民陳瑞安也參加了儀式。他說,這對于他們年輕一代來說,是好事情。“從小就被灌輸思想,不要跟對方來往,還有流傳的毒誓,所以我沒聽說現在兩個村有誰在談戀愛,相信以后這方面就不再是問題了。”
聲音
和解是文明進步體現
晉江市方志辦黃主任表示,以前封建社會時,閩南一帶很多村經常因為小事情而互相結怨,從而引發(fā)械斗,導致互下毒誓互不通婚,這種事在地方志記載不多,只在個別村的族譜里有體現。“雖然沒有統(tǒng)計,但還有不少流傳到現在。”黃主任舉例,晉江東石檗谷村就與附近幾個村子不通婚,有的村與村之間還結成類似聯(lián)盟關系,與另一方的幾個村互相不通婚。“現在隨著社會進步,田地糾紛少了,人的素質和文明程度提高了,互相之間的仇恨也淡化了,不像以前那樣,和解就有了基礎”。
晉江市委文明辦陳主任聽說4個村和解后,很高興。“隨著時代的進步,有些村雖然嘴上說不通婚,其實已經偷偷恢復了。我們非常歡迎這種村與村之間的和解,這種和解很有意義。”陳主任表示,根據《婚姻法》,公民都有自由戀愛、結婚的權利,現在和解了,就保護了年輕人的這種權利,既推動社會和諧,也是文明進步的體現。(海都記者 林天真 呂波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