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李先生購買了一輛電動車,發現電池容量“縮水”,要求商家賠償卻遭到拒絕。昨日,記者了解到,李先生的遭遇并非個例,如今,電動車成為人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有關其售后維修的糾紛也逐步增多。對此,市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工作人員提醒,如果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消費者可撥打12315投訴。
如今,電動車成為人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林勁峰 攝)
市民嚴先生去年5月份在鯉城浮橋一家臺鈴電動車店購買了一輛電動車,今年3月初,電動車的電池壞了,他找到店家要求維修,對方卻表示送回廠家也修不好,并辯稱是太久沒充電導致電池損壞。3月4日,嚴先生向工商部門投訴。經過溝通,3月7日,嚴先生與商家協商好,表示不再追究。
今年1月9日,市民李先生在晉江羅山鎮福埔摩托車市場永泰車行購買了一輛電動車,購車后,他看到說明書上寫了電池容量為30安,可實際電池容量只有20安。覺得被欺騙,他向商家投訴要求賠償。2月16日,他向工商部門投訴。經過調解,商家表示已經通知廠家代表到現場確認,為李先生處理該情況,在處理過程中,發現電動車發動機有問題,廠家也答應更換全新的。對于廠家的處理,李先生表示滿意。
去年端午節,市民許先生在晉江東石鎮潘徑村東石長安銷售服務店,花6600元購買了一輛豪爵摩托車,買來一個月后發現一直冒黑煙,他找到商家要求維修時,對方卻拒絕處理。無奈下,他只好向工商部門求助。經過調解,商家同意為許先生更換化油器零配件。
據市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統計,去年至今,該中心已經受理有關電動車、摩托車等助力車的咨詢、投訴、舉報500多起,有關電動車的質量及售后服務投訴逐漸增多,投訴主要集中在性能不達標、電池質量差、使用壽命及行程與承諾有差距、售后服務不到位等問題。
市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提醒,消費者在購買電動車時要注意幾點:一是查看廠家的保修年限和售后服務,索取正規發票;二是弄清具體的保修內容,要和商家協商好電動車具體保修時段和相應的內容,并在保修卡上注明,以免產生消費糾紛;三是在購買商品時,最好是多看多比較,購買正規商家的商品。如果交易過程中權益受損,要學會使用合法的手段維權,可撥打12315進行投訴。(記者王麗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