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1月5日訊 洛江區法院注重發揮自身職能,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借助“四項機制”主動助力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為洛江區“省級法治先進區”建設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建立行政爭議多元化解協調機制。建立黨委統一領導協調、政府和法院參與下的行政化解工作機制,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擔任協調委員會主任,并親自參與3起行政糾紛的訴前協調工作。 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與協調化解疑難行政爭議11件,撤訴率73%。法官參加個案專項協調會6次。
完善與政府法制部門的良性互動機制。加強與涉訴行政機關的溝通協調,有效提升行政首長出庭應訴率。今年以來,受理7起行政案件,行政機關首長出庭應訴率100%。審查非訴執行案件79件,裁定準予執行77件,執結72件,兌現執行標的300多萬元,支持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維護行政執法權威。
深化行政爭議巡回審判工作機制。設立全市首個人口和計生巡回法庭、全省首個國土資源巡回法庭,在鄉鎮(街道)設立法律服務站6個,重點加強對計生、國土行政執法的指導,加大群眾對行政執法的認同。
實行依法行政業務指導互助機制。邀請泉州市委黨校法學教授對全區行政執法工作人員開展相關行政執法講座3次,行政審判庭法官深入行政機關開展法律知識培訓8次,提供咨詢指導45件次,指導行政執法工作人員做好行政執法過程中的調查(詢問)筆錄、取證、送達及法律文書制定等工作,并提出4件司法建議規范行政執法。(李章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