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洛江區發布今年第1號林長令《關于全面加強森林資源保護管理的令》(以下簡稱《林長令》),明確要進一步完善洛江區森林資源常態化監管機制,鞏固森林督查和“清零”攻堅行動成果,增強全民森林資源保護意識,切實維護全區森林資源安全。
關于全面加強森林資源保護管理的令
一、履行森林資源保護發展責任
以全面推行林長制為契機,壓實各級黨委政府加強森林資源保護發展主體責任,按照“守土有責、屬地管理”原則,層層傳導壓力,層層落實責任,形成齊抓共管合力。區自然資源局要負起主管部門監督、管理、指導責任,各鄉鎮(街道)要履行屬地管理主體責任,各村(居)委會要落實直接管護責任,組織督促護林員加強林業日常巡查管護,及時發現、制止破壞森林資源行為。
二、加強和規范林地使用管理
嚴格執行國家林草局《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規范》,明確建設項目確需使用林地的條件和范圍,規范審核審批程序,推動合理、節約使用林地。森林經營單位在所經營的林地范圍內修筑直接為林業生產服務的工程設施,要先報區自然資源局批準,同時必須制定并落實恢復森林植被措施。工業項目或其他項目及公益事業建設需要征占用林地,要按照相關規定依法審批,嚴禁未批先占、邊批邊占和少批多占現象發生。
三、加大森林行政執法力度
強化“林長+檢察長”“林長+法院院長”“林長+警長”等協作機制,對破壞森林資源違法行為實行“零容忍”。區自然資源局負責行政案件調查處理工作,履行相關行政處罰權,并指導督促鄉鎮(街道)、村(社區)開展日常管護巡查、落實整改復綠。洛江公安分局負責對涉嫌林地、林木違法犯罪行為進行立案查處,依法追究犯罪案件當事人法律責任。區民政局負責加強殯葬管理,指導督促依法取締未經批準擅自興建殯葬設施的行為,責令恢復原狀,規范骨灰安葬(放)管理。各鄉鎮(街道)按照“查處到位、林地回收到位、追責問責到位”要求,實行一案一策、分類處置,按時保質完成森林督查問題圖斑整改工作。
四、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各級各部門要通過制作通俗易懂、圖文并茂的宣傳材料,綜合運用電視、廣播、報刊、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各類媒介,全方位、多維度開展森林資源保護宣傳,不斷提高全民保護森林資源意識。充分發揮社會公眾監督作用,鼓勵群眾舉報非法占用林地、盜伐林木等違法犯罪行為,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依法保護森林資源的濃厚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