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業主合法權益,加強和規范住宅小區公共收益管理,近日,鯉城區啟動物業服務企業侵占小區業主公共收益專項整治行動,并召開專題部署會。
“小區公共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而且必須納入專用賬戶管理。”區住建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福建省物業管理條例》,小區公共收益主要包括樓道、電梯、外墻、車輛出入欄桿等廣告費;公共場地的車輛停放場地使用費;公共場地擺攤、自制售水機、快遞柜進場費;通信基站等設備占地費;物業服務用房、屬于全體業主的會所、游泳池(館)、健身室(館)等租金收入等。
據介紹,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從6月開始,為期3個月,將按照自查自糾、抽查核實、集中整治、驗收鞏固等四個階段開展,對物業服務企業侵占住宅小區業主公共收益等問題進行專項整治,通過重點糾正和查處一批違法違規物業服務企業,著力規范小區業主公共收益管理,維護業主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行動重點整治內容包含:物業服務企業侵占屬于小區業主的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設備所產生的公共收益;物業服務企業未按規定分配公共收益;物業服務企業未將公共收益存入專戶;物業服務企業每季度末將公共收益收支明細在物業服務區域內醒目位置公開公示。
目前,鯉城區有物業服務企業入駐的小區共80個。經過前期摸排,區住建局擬于近期約談部分存在問題的物業服務企業,并責令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或逾期未整改的物業服務企業,由住建部門根據《福建省物業管理條例》第八十一條規定處以罰款。受處罰的企業由市場監管部門記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同時由發改部門記入“信用中國”平臺。
區住建局提醒,轄區業主如果發現小區存在未按規定分配公共收益和未按規定進行公開公示等行為的,可撥打電話進行舉報。接下來,各相關部門將對住宅物業服務項目備案情況進行全面排查摸底,按照“一個企業不落、一個項目不落”的原則,摸清底數,建立臺賬,并進一步制定完善公共收益管理相關制度,建立健全住宅小區公共收益長效管理機制,確保整治出成效。(賴良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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