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5月4日訊 (閩南網記者 張凱航 通訊員 陳小川) 昨晚7時許,惠安縣公安局東嶺派出所民警聯合惠安縣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依法取締隱藏在東嶺鎮石井村一民房內的無照液化氣銷售點,現場查獲液化氣罐98瓶。
據悉,該銷售點為無照經營,該房屋內無任何安全保護措施,也無相關消防器材,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并且威脅到附近的居民?,F場取證之后,執法人員對負責人盧某進行傳喚。
根據盧某供述,由于缺乏法律意識,認為自己將液化天然氣瓶回收、存儲,再充氣販賣只是普通行為,沒有意識到無照經營可能造成的嚴重后果,不僅威脅到自身安全也危及附近的鄰居。因非法存儲危險物質,盧某被警方處以5日行政拘留,相關危險物質也被全數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