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豐澤區2022年秋季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正式出臺,明確了今年秋季招生計劃、招生原則、招生對象、招生辦法等。一起來關注!
招生時間要求
1.公辦幼兒園:6月20日,各幼兒園向社會發出招生通告;7月5日-7月6日,各幼兒園接受招生服務區域內戶籍適齡幼兒、政策優待照顧對象的適齡子女報名登記;6月6日-7月5日,泉州市高層次人才登錄網上泉州市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大廳辦理子女入學申請;8月1日前,基本完成招生。
2.民辦幼兒園:采取自主招生的辦法。6月20日各幼兒園向社會發出招生通告開始招生,招生結果于8月25日前送區教育局備案。
招生方案變化
今年幼兒園招生辦法總體上與去年一致,主要是做了以下兩方面調整:
(一)細化明確公辦學校招生服務區域內戶籍、住房產權、實際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適齡兒童(簡稱“三一致”對象)的具體條件
公辦幼兒園優先招收本園招生服務區域內“三一致”對象,以及按國家、省市相關入學優待政策照顧的適齡幼兒。“三一致”對象的具體條件如下:
1.適齡幼兒與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戶籍一致(均在幼兒園招生服務區域內)并實際共同居住,戶籍與房產一致(產權性質、用途為住宅),房產與實際居住一致。
2.適齡幼兒落戶到幼兒園招生服務區域的截止時間為2022年3月1日前。
3.2021年3月1日以后(含3月1日)新購房落戶的(包括通過其它形式取得房產的),適齡幼兒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擁有該實際共同居住的住房產權比例應超過50%(不包括50%,產權證或不動產登記證上沒注明共有產權人產權比例的,視為平均分配)。
4.招生服務區域的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能有一位適齡幼兒在該園入學(同一戶主、子女多于一個的家庭除外)。如果該住房過戶時學位已被占用,須待占用學位的適齡幼兒畢業后,新購房家庭的適齡子女才可以到該園入學。父母輩的房產過戶給祖輩的,須待占用學位的原產權人的子女畢業后,原產權人的兄弟(姐妹)的適齡子女才可以到該園入學。
與去年相比,今年“三一致”對象具體條件要求,根據《泉州市教育局關于2021年秋季中心市區幼兒園招生工作的實施意見》中的招生預告進行細化調整。
(二)高層次人才子女教育優待政策有所調整
今年幼兒園繼續落實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教育優待政策,其中高層次人才子女教育優待政策有所調整。根據新修訂出臺的《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泉州市高層次人才認定和團隊評審及政策支持規定的通知》(泉政辦〔2021〕29號)精神,市級認定的第三、第四層次人才,可安排其子女到人才工作單位或居住地(在居住地須持有房產)所在縣(市、區)屬優質公辦幼兒園就讀。
與去年相比,今年所依據的政策文件有變化,第三、第四層次人才子女教育優待政策不同,第一、第二、第五層次人才子女教育優待政策保持不變。
豐澤區2022年秋季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
(節選)
為認真貫徹落實《幼兒園管理條例》《幼兒園工作規程》和國家、省、市關于加快學前教育發展的有關文件以及全國、全省教育工作大會精神,堅持教育公平,進一步規范公民辦幼兒園招生行為,根據《泉州市教育局關于2022年秋季中心市區幼兒園招生工作的實施意見》(泉教初〔2022〕2號),現就我區幼兒園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招生計劃
2022年秋季豐澤區實驗幼兒園等18所區屬公辦幼兒園共24個園區的招生計劃,泉州市豐澤區博澤領海幼兒園等23所集體辦的招生計劃,豐澤區西湖幼兒園等73所民辦幼兒園招生計劃。
二、招生原則
2022年秋季公辦幼兒園繼續堅持“劃片招生,免試就近入學”原則,招收戶籍在招生服務區域內符合條件的適齡幼兒入園,民辦幼兒園優先招收在周邊居住的適齡幼兒入園。堅持規范招生,落實招生信息公開制度,加強招生入學監督管理。
三、招生對象
戶籍關系在豐澤區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滿3周歲(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其戶籍遷入截止時間為2022年的3月1日前。
四、招生辦法
1.公辦幼兒園招生:(1)公辦幼兒園優先招收本園招生服務區域內戶籍、住房產權、實際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適齡幼兒,以及按國家、省市相關入學優待政策照顧的適齡幼兒。具體條件:①適齡幼兒與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戶籍一致(均在幼兒園招生服務區域內)并實際共同居住,戶籍與房產一致(產權性質、用途為住宅),房產與實際居住一致;②適齡幼兒落戶到幼兒園招生服務區域的截止時間為2022年3月1日前;③2021年3月1日以后(含3月1日)新購房落戶的(包括通過其他形式取得房產的),適齡幼兒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擁有該實際共同居住的住房產權比例應超過50%(不包括50%,產權證或不動產登記證上沒注明共有產權人產權比例的,視為平均分配)。④公辦幼兒園招生服務區域的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能有一位適齡幼兒在該園入學(同一戶主、子女多于一個的家庭除外)。如果該住房過戶時學位已被占用,須待占用學位的適齡幼兒畢業后,新購房家庭的適齡子女才可以到該園入學。父母輩的房產過戶給祖輩的,須待占用學位的原產權人的子女畢業后,原產權人的兄弟(姐妹)的適齡子女才可以到該園入學。(2)如果本幼兒園“三一致”對象及政策照顧對象的數量超過招生計劃數,則“三一致”對象采取公開搖號辦法錄取。在招收“三一致”對象及政策照顧對象后有剩余學位的,采取公開搖號辦法錄取接收部分戶籍在幼兒園招生服務區域但不符合“三一致”條件的適齡幼兒入園。
2.民辦幼兒園招生:采取自主招生的方式,嚴格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核準的招生計劃控制班生額,不得超計劃招生,優先招收戶籍在本園所在區域的適齡幼兒,以及居住在本園周邊持有居住證和務工證明(勞動合同或營業執照)的隨遷子女。
豐澤區教育局通過區政府公眾號《看豐澤》及新聞媒體等途徑向社會公布轄區內各級各類幼兒園的收費情況(見附件4-7)。幼兒園應在校門口顯著位置對實際收費情況進行公示,并接受價格主管部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3.高層次人才子女申請入學:泉州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申請于6月6日-7月5日登錄泉州市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大廳辦理。
五、招生程序和時間
(一)公辦幼兒園
(二)民辦幼兒園
6月20日各幼兒園向社會發出招生通告開始招生,招生結果于8月25日前送所在區教育局備案。
六、招生工作要求
(一)加強招生政策宣傳。按“劃片招生,免試就近入學”原則,科學合理劃定我區公辦幼兒園的招生服務區域,繪制區域內公辦幼兒園招生服務區域示意圖,合理確定各公辦幼兒園招生計劃,通過政府公眾號、新聞媒體等向社會公布。各幼兒園招生過程中,要通過主流媒體、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等途徑向社會公開招生時間、招生計劃、招生服務區域、招生辦法和招生結果(即五公開)。
(二)規范招生收費行為。各幼兒園嚴格按照《福建省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閩價費〔2018〕158號)的文件執行,嚴禁收取與入園掛鉤的“借讀費”“捐資助學費”“贊助費”等。嚴禁未取得辦學許可證及被取締的民辦幼兒園招生,不得進行不實宣傳。各幼兒園要充分挖潛擴容,最大限度地提供優質幼兒園的學位,確保適齡幼兒按時入園;同時嚴禁超大規模招生,小班新生原則上控制在30人,嚴禁招收不足入園年齡的幼兒入讀。
(三)落實教育優待照顧政策。對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等優待照顧對象,按照教育部、中央軍委政治部、全國雙擁辦有關文件和《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軍分區政治部關于印發泉州市貫徹教育部、總政治部<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細則的通知》(泉教綜〔2013〕73號)、《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泉州市貫徹落實教育部、總政治部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細則的補充通知》(泉教綜〔2015〕29號)、《福建省公安廳 福建省教育廳轉發公安部 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閩公綜〔2018〕140號)、《福建省應急管理廳 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閩應急〔2019〕51號)、《關于研究我市消防救援隊伍職業保障有關工作專題會議紀要》(泉州市人民政府專題會議紀要〔2020〕4號),《福建省委組織部 省教育廳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高層次人才子女就讀中小學和幼兒園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15〕34號)、《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泉州市高層次人才認定和團隊評審及政策支持規定的通知》(泉政辦〔2021〕29號)、《中共泉州市委辦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泉州市進一步支持民營企業健康發展行動方案>的通知》(泉委辦發〔2018〕34號)等文件精神,落實教育優待照顧政策。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在泉州市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系統上申請。
(四)貫徹《殘疾人教育條例》。除特教學校(班)招收殘疾幼兒入園外,各幼兒園應優先接收招生服務區域內具有參加集體生活和學習活動能力的殘疾幼兒入園,特別要做好招生服務區域內輕度智障幼兒的隨班就讀工作,不得歧視或拒收。幼兒園融合教育試點園可以適當放寬招收幼兒園招生服務區域外的自閉癥等殘疾適齡幼兒。適齡孤兒、殘疾幼兒、城鄉低保家庭及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適齡幼兒,可由合法監護人申請優先入讀普惠性幼兒園。
(五)做好招生疏導和服務工作。區教育局和各幼兒園招生期間應設置專門的辦事窗口,并公布招生咨詢服務、監督舉報電話和郵箱。要認真做好群眾的來信來訪工作,符合入園條件的要及時給予辦理,不符合的要給予明確答復和耐心解釋說明。對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問題,要及時化解,嚴禁推諉和上繳矛盾,以維護招生秩序,維護社會穩定,確保2022年秋季幼兒園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加強對本地區學齡人口變化趨勢的預測分析和摸底調查,公辦幼兒園出現招生服務區域內適齡幼兒逐年增加,學位供給緊張的情況,應及時向社會發布招生預警提示,引導家長合理預期。
(六)加強招生工作監管。區教育局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加強對幼兒園招生工作的領導,加強監督檢查。區教育局和各幼兒園應準確掌握招生政策,嚴肅招生紀律,共同維護教育公平。對違反招生紀律的人員要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利用招生欺詐斂財的違法行為要移交司法部門依法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