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澤區防指公布2021年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
為切實做好2021年轄區防汛抗旱工作,確保安全度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關于“防汛抗洪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的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關于“抗旱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的規定,豐澤區防指對轄區8個街道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8座小型水庫防汛行政責任人、2座重要堤防防汛行政責任人予以公布如下:
各街道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名單
水庫、堤防防汛行政責任人名單
另訊:
日前,區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召開全區防汛抗旱工作會議,傳達全省防汛抗旱工作視頻會議精神,研究部署2021年防汛抗旱工作。
會議強調,對于隱患地帶,要做到心中有數、手中有策、責任到位、事有人做。汛期要重點關注“四邊四防”(即:岸邊、山邊、水邊、海邊,防內澇、防海水倒灌、防地質災害、防海上事故發生),全力保障度汛安全。
會議要求,要做好責任人、應急救災物資、應急搶險隊伍、避災避險場所、泵閘等設施設備和各項工作的準備安排,特別是要進一步完善“一圖一冊一庫”,即:編制出臺全區防汛抗旱工作手冊(非工程體系方面);修訂完善區、街道防汛指揮圖(工程體系方面);開展拉網式防汛安全隱患排查,建立問題隱患整改責任清單庫,切實做好汛期各項防汛防臺風應對準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