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豐澤區舉行黨政領導定點接待群眾來訪活動。豐澤區委書記黃景春到區信訪調解中心現場接訪群眾,協調解決信訪問題。區領導蔡龍群、吳毓舟、胡祥輝等參加接訪。
泉秀街道沉洲社區的許先生反映,1985年其以500元人民幣向許某(已故)購買原沉洲下鄉看西厝大厝北戶厝舊厝1間居住,未簽訂購房契約。2010年9月,因沉洲二期舊城改造項目,該厝被征遷,原厝主許某的妻子稱該厝未賣給許先生,并提供房屋產權證明與指揮部簽訂征遷補償協議。許先生要求沉洲片區二期項目指揮部撤銷許某妻子已簽訂的協議,并對其進行相應的征遷補償。
對許先生反映的問題,相關部門和街道分別作情況說明。黃景春耐心地向信訪人解讀征遷補償的相關法律政策規定。同時,要求相關社區、部門主動介入,盡力做好涉事雙方調解工作,力促雙方達成和解。如調解不成,應引導當事人通過司法途徑解決訴求。在雙方未協商好之前,相關部門要對征遷補償款以及分房項目予以凍結,待協商結束后,再根據協商結果或者法院判決進行補償分配。
城東街道前頭社區蔡先生反映,其父親1963年被誣告,1986年平反,在1988年省人事局批復城東鄉人民政府給予退休安置,2001年病逝。2008年,豐澤區決定對至2008年9月30日前年滿70周歲,未享受政策性住房的高齡退休干部職工及已死亡干部職工發放住房補貼。信訪人認為,城東街道未能按政策足額發放其父親的住房補貼。
對于蔡先生父親的住房補貼問題,相關部門和城東街道分別作了情況說明。“務必維護好群眾的合法權益。”黃景春說道,他要求區人社局、城東街道等相關單位,加大力度解決好歷史遺留問題,依照相關發放標準及相關政策,處理好補貼發放問題,確保群眾的合理訴求得到滿足。
當天,黃景春共接待三批到訪群眾,對群眾提出的征遷補償、住房補貼、工程補償糾紛等問題,一一進行了答復。對于能當場解決的問題,現場協調解決;不能馬上解決的,要求相關區直部門和街道、社區抓好跟蹤落實,找出妥善的解決辦法。黃景春強調,要認真解決好群眾的困難問題,著力化解基層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陳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