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交通事故,因沒有大的損傷,雙方正在協商準備私了,這時卻闖入了“第三者”,為湊熱鬧沒留心開車的他,將站在路旁的兩人撞倒在地。
據了解,當天下午,姚某源駕駛摩托車載著姚某強,從安溪縣城往湖頭鎮方向行駛,途經事發地點時與黃某英駕駛的摩托車發生碰撞,由于事故中三人及所駕駛的車輛均沒有大的損傷,雙方決定自行私了。
此時楊某駕駛一輛摩托車經過,因愛湊熱鬧,楊某沒有留意到在路旁協商的姚某源等三人,將姚某源和姚某強撞倒在地,造成兩人身上多處嚴重擦傷,治療期間花費了兩萬多元。
昨日安溪交巡警大隊秩序中隊對這起事故作出認定,由于事先姚某源、姚某強和黃某英三人已自行協商,并未占用道路,楊某應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記者 林志安通訊員 劉偉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