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2月8日,仙游縣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根據仙游縣農業局移送犯罪嫌疑人劉某新、吳某妹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的線索,迅速出擊,在仙游縣榜頭鎮抓獲犯罪嫌疑人劉某新、吳某妹。
食品產業網訊:2月8日,仙游縣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根據仙游縣農業局移送犯罪嫌疑人劉某新、吳某妹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的線索,迅速出擊,在仙游縣榜頭鎮抓獲犯罪嫌疑人劉某新、吳某妹。
經初步偵查:2016年8月間,犯罪嫌疑人劉某新在榜頭鎮的兩個村落以每畝500元的租金向村民租用6畝農田種植草莓;犯罪嫌疑人吳某妹同樣以每畝500元的租金向老鄉轉租5畝農田種植草莓,種植的草莓都是銷售到仙游縣城的某水果批發市場。該兩名在種植草莓期間違法使用名為“好年冬”的農藥。2017年1月19日,仙游縣農業部門向該兩名犯罪嫌疑人送達告知書后仍繼續銷售。
目前,犯罪嫌疑人劉某新、吳某妹因生產銷售行為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仙游縣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審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