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1月14日訊(閩南網記者 周怡楠 文/圖)為確保學校食堂食品安全,進一步提高學生集中用餐飯菜質量和服務水平,保障師生飲食安全和營養健康,近日,漳州市教育局在全系統涉自主經營和校外供餐的學校,全面推行學校食品安全“雙總監”制度,校長和分管校領導共同擔任學校食品安全總監。
在承包或委托經營食堂的學校,全面推行學校食品安全“三總監”制度,在學校原有“雙總監”的基礎上,增配一位食堂承包經營公司副總及以上高管擔任食品安全總監。校長既是學校食品安全總監,又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扛起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全面推進學校食品安全管理責任“校長一把手工程”。
漳州市政府分管領導和市教育局局長陪餐
另悉,去年8月,漳州市教育局提出在全市系統建立學校集中用餐陪餐“四同時+”管理制度,即校級領導與學生同時陪餐、黨員教師帶頭同時陪餐、配餐機構(或食堂經營方)派員同時陪餐、機關干部下校同時陪餐;鼓勵每周邀請1名及以上有陪餐意愿的學生家長代表入校陪餐,陪餐均自費,全面推進學校食品安全“家長放心工程”。
食品安全“校園開放日”活動
今年6月,漳州市教育局印發《關于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學校集中用餐陪餐管理制度的通知》,將“四同時+”陪餐管理工作制度化,進一步細化陪餐人員工作職責和陪餐記錄內容,切實發揮陪餐在校園食品安全管理的監督作用。
家長陪餐
據了解,漳州市教育系統還在漳州市有供餐的學校,每學期開展一次食品安全“校園開放日”活動,主動邀請轄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機關工作人員、新聞媒體及學生家長代表等,參與學校食品安全全過程的監管并陪餐,全面推進學校食品安全“社會監督工程”,全力守護學生“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