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月11日訊(閩南網記者 柯嘉進)自《漳州市全民健身實施計劃(2021-2025年)》施行以來,漳州體育健身行業蓬勃發展,但隨著群眾健康和健身需求多樣化多元化發展,體育領域預付式消費形式和規模不斷擴大,合同糾紛、消費欺詐、安全監管問題等仍有發生。
2023年以來,漳州市奧體中心游泳館會員在充值了5年卡后,運營商經營一個月后閉館跑路,新運營商接管后,開始登記換卡,預計年底開館;漳州牛莊的新悅城城市運動館收取會員費后,因健身場所存在安全隱患,被迫停業,會員們至今維權無果;漳州高新區的康之汀溫泉健康水匯的室內室外游泳館暫停開放,在漳州相關部門協調下,游泳館將會員卡上的余額,一次性全額退還給消費者。此類問題頻發,存在著以下問題:
首先,商家設置消費陷阱。為吸引消費者辦理預付費消費卡,經營者往往采取免費體驗、大折扣、附贈產品或服務甚至夸大或虛假宣傳等方式進行營銷。而消費者購買預付費消費卡后,則發現商家提供的產品或服務質量標準與其營銷時不符、經營者承諾不兌現、各種優惠名不副實。
其次,預付費卡消費合同文本不規范。在預付費卡消費時很多商家存在隨意擬訂格式條款或任意解釋格式條款內容,某些不法商家不與消費者簽署書面協議或合同帶有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條款,刻意限制消費者的權利,故意減輕或逃避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所應承擔的責任。
最后,消費者辦卡容易退卡難。消費者因各種原因要退卡時,商家往往以辦卡時已明確規定不能退卡為由拒絕退卡或收取一定的退卡費用。再者因為交易雙方信息不對稱,在商家轉讓、倒閉等情況下,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很難得到維護,甚至可能面臨不法經營者借機詐騙、攜款潛逃的風險。
當前,消費者在預付費卡消費時存在著市場風險、道德風險和法律風險這三大風險。如何從事前、事中、事后這幾個環節著手最大限度地降低預付費卡消費的風險是當前亟須解決的問題。
為此,漳州市政協委員、九三學社漳州市委員會張健建議:
一方面,建立健全體育領域發行預付卡備案制度。對預付卡備案工作,明確向漳州體育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備案。建立經營者個人信用檔案,將其作為是否可以發售預預付費卡消費的重要依據。建議漳州相關部門設定預付費式消費卡發售企業的市場準入門檻,對允許發卡企業的資質作明確的要求,并將資質要求公布。如對未按規定明碼標價、價格欺詐、虛假宣傳、消費欺詐等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為,明確由市場監管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嚴肅查處。
另一方面,統一規范體育領域預付卡合同范文。希望漳州統一規范預付式消費合同,如上海出臺的《長三角區域體育健身服務合同示范文本(2023版)》(滬體規[2023]123號)。經營者在與消費者簽訂合同時,應就合同約定的收費項目、收費方式、退費方式、退費流程等事項充分告知消費者。預付卡設定有效期限、預收金額較大等對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內容,經營者應當在書面合同中向消費者作出風險提示,并保障消費者能夠完整、充分地閱覽。
最后,明確體育領域預收資金使用范圍和監管方式。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確保預收資金用于主營業務經營相關支出,對預收資金加強管理和風險控制。體育健身經營者應選擇當地一家金融機構或其分支機構作為存管銀行,同時與存管銀行簽訂資金存管協議,接受存管銀行對存管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經營者應將全部預收資金直接存入經營者的存管專用賬戶,經營者發行預付卡,應當在發行后30日內向所在地縣級體育主管部門辦理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