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2月8日訊(閩南網記者 李昌乾 通訊員 趙舒亭)為凈化交通管理服務窗口辦事環境,提高廣大群眾守法文明的交通意識,漳州交警開展交管業務窗口非法中介集中整治行動,依法打擊交通違法處理中機動車駕駛證記分的“買分賣分”違法行為,斬斷“賣分買分”違法行為交易的利益鏈。
11月14日上午,陳某持浙G84***號行駛證到薌城交警交通違法處理大廳處理違法時,工作人員在處理過程中發現其存在很多疑點,涉嫌冒名頂替、買賣駕駛證分數違法行為,隨即對其展開進一步的調查處理工作。
辦案民警在進一步的調查中了解到,陳某在網上通過“小唐車務”中介,約定以駕駛證“1分50元”的價格替他人處理交通違法,當天中介讓其到薌城交警大隊處理一條闖紅燈的交通違法,扣6分,沒想到一到違法處理窗口就被民警發現了。
陳某的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第二款規定,構成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牟取經濟利益的違法行為,民警依法對陳某予以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罰900元(所支付經濟利益三倍以下罰款)。對于涉嫌非法組織買分賣分的“小唐中介”和買分車主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