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日本共同社報道,關于因涉嫌將私人投資產生的損失轉嫁給日產汽車公司、以特別瀆職嫌疑被再次逮捕的前董事長卡洛斯?戈恩(64歲),東京地方法院(審判長多田裕一)4日決定8日上午10點半起進行公示拘留理由的手續。戈恩的律師4日提出了申請。戈恩本人也將出庭,在公開場合進行無罪申訴。
戈恩的律師大鶴基成稱“沒有充分理由拘留,不能接受”,表示有意在公示手續后向地方法院申請取消拘留。他還透露戈恩表示“希望親口告訴法官自己沒有給日產造成損失”。預計將有英語法庭翻譯在場。
公示拘留理由是法院在公開的法庭上對同意拘留的理由進行說明的手續,嫌疑人及律師可向法院陳述意見或提問。根據法院規則,手續日期必須在接到申請的5天之內。
據東京地檢特搜部等透露,戈恩的資產管理公司與日本新生銀行簽訂了“掉期交易”協議。據悉戈恩因2008年的雷曼危機造成損失而將簽約方改為日產,向其轉嫁了約18.5億日元(約合人民幣1.17億元)的估值損失。
此外,戈恩還涉嫌通過日產子公司“中東日產”從2009年至2012年向在把簽約方改回資產管理公司時為其信用擔保提供協助的沙特阿拉伯友人Khaled Juffali的公司匯款總計1470萬美元。
據律師稱,戈恩在特搜部的調查中供述稱“為了借其信用度而臨時將簽約方變更為日產”。他還主張,轉嫁后新產生的損失由自己負擔,沒有給日產造成損失。
關于向Juffali方面的匯款,戈恩也否認嫌疑稱“是對其解決與銷售門店間糾紛以及游說活動的報酬,是為日產花的錢”。
戈恩去年11月19日因涉嫌在有價證券報告中少寫自身董事報酬、違反《金融商品交易法》被首次逮捕。之后一直被拘留在東京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