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吉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吉林省委批準,吉林省紀委監委對吉林省國華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副書記、董事長、總經理趙閭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趙閭峰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巨大、進行營利活動,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趙閭峰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毫無黨性原則,權力觀異化,把公權力變成牟取私利的工具,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吉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趙閭峰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趙閭峰簡歷
趙閭峰,男,漢族,1953年5月出生,遼寧錦州人,1969年12月參加工作,1978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
2001年1月,任吉林省國有商貿控股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2006年11月,任吉林省國華資產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2009年3月,任吉林省國華資產公司監事會主席;2010年8月,任吉林省國華資產公司董事、總經理;2012年1月,任吉林省國華資產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2014年1月,任吉林省國華資產公司董事長、總經理;2014年3月,任吉林省國華資產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長、總經理;2015年2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