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遼寧省紀委監委出臺了《遼寧省紀委監委派駐(出)機構實績考核暫行辦法》和《遼寧省紀委監委派駐(出)機構2018年實績考核工作實施方案》。
《辦法》規定了重點任務指標、職責工作指標、自身建設指標作為主要考核內容;提出了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指標考核與綜合評價相結合、日常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的考核方式;明確了計分方式、考核結果等次設定和結果運用。
《方案》在《辦法》的基礎上,圍繞中央紀委和省委、省紀委監委2018年工作重點任務,設置了加強督促檢查、強化日常監督、規范線索處置、嚴格審查調查、嚴肅追責問責、深化運用“四種形態”、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推進監察體制改革、完成交辦任務、加強自身建設十個方面的考核指標,并對每項指標按照推進方式、完成進度、實現效果,明確了考核標準和分值。對考核方式方法、考核等次所占比例、考核結果運用、加減分項及考核小組組成等方面作了進一步細化,使考核工作分工具體、便于操作、權責明確。
《辦法》及《方案》的制定對充分發揮實績考核“風向標”和“指揮棒”功能,推動派駐機構全面履行職責,進一步激勵干部擔當作為、干事創業將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遼寧省紀委監委 || 責任編輯 李靈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