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廣州8月24日電 (索有為 王磊)記者24日從廣東省人民檢察院獲悉,該院引入律師參與接訪機制,以暢通信訪人訴求渠道、促進信訪矛盾依法化解。從今年2月中旬起,截至6月30日,律師共計值班60天,接待來訪民眾279批331人次。
據悉,廣東省律師協會從《入庫律師人員名單》中選派執業時間5年以上,業務能力強的律師到廣東省檢察院值班接訪。經廣東省檢察院培訓后,接訪律師以法律服務者的身份參與,每周一至周四各1名律師值班接訪。
廣東省檢察院控告處處長劉美卿介紹稱,在廣東省檢察院接訪的值班律師主要對兩類信訪人進行接談,一是接訪干警認為有必要由律師接談的,會建議信訪人向律師咨詢;二是信訪人主動向律師進行咨詢。咨詢內容包括不服法院民事、刑事和行政裁判結果,尤其是勞動爭議糾紛和民事執行問題,因不服判決和執行難而認為司法不公的;反映農村村干部賣地、村務不公開和侵吞村集體資產等問題的;個別信訪人由于法律觀念淡薄、法律水平低,未重視證據搜集而導致敗訴或超過訴訟時效,從而歸責于司法機關,認為司法不公的。
趙某某的兒子1996年被人毆打致死,警方于2008年才抓獲犯罪嫌疑人,但因證據不足,2009年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取保候審,但至今未移送審查起訴。當地維穩辦積極為信訪人爭取救助款30萬元,但趙某某擔心這是以錢買刑,要求繼續偵查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責任。經接訪的檢察干警多番釋法說理,趙某某始終認為,司法機關就是在推脫責任。
趙某某來到廣東省檢察院后,一位“入駐”檢察院的律師了解到案情后,從法律和證據的角度向趙某某解釋,該案于20年前發生,案發時現場并無監控錄像等證據,警方要偵破該案可能性較低,以現有證據法院難以定罪,并建議趙某某接受救助。最終,趙某某接受了律師的建議,表示回去后就主動商談救助細節。
“部分信訪人由于不懂法律,在權利受到侵害的時候將信訪作為‘申冤’的途徑。”劉美卿稱,加上一些上訪民眾在基層受司法機關負面影響較多,于是很多本應走司法程序解決的案件也成為信訪案件,而律師法律地位中立,其法律服務經歷通常能夠設身處地站在信訪人的立場為其提供幫助,容易取得信訪人的信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