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近日下發通知,指出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存在對地名文化屬性信息采集認識不足、重視不夠、挖掘不深入、采寫不詳實等問題,并要求各地規范和加強地名文化屬性信息采集工作,搶救保護優秀傳統地名文化。
官方發文明確搶救保護優秀傳統地名文化
5月31日,民政部官方網站發布《國務院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地名文化屬性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稱,地名是文化的載體,文化是地名的靈魂。我國地名文化資源豐富,內涵底蘊深厚,是中華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系統采集整理地名文化屬性信息是地名普查的核心任務。
地名承載了豐富的地域文化內涵,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城鎮化快速推進,大量新地名不斷產生,老地名不斷消亡,通過地名普查,充分挖掘、系統整理地名文化屬性信息,搶救保護優秀傳統地名文化,是地名普查的必然要求.
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開展以來,各地按照普查實施方案和工作規程要求有效推進普查工作。但在實施過程中,仍不同程度存在對地名文化屬性信息采集認識不足、重視不夠、挖掘不深入、采寫不詳實等問題;存在重技術輕文化、重資料整理輕實地考證等失衡現象,直接影響了普查成果質量。
對已經消失的重要歷史地名進行重點采集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深刻認識地名文化屬性信息采集的重要性緊迫性,明確地名文化屬性信息采集的內容方法。
要圍繞地名標準名稱及其別名、曾用名和簡稱等,全面采集整理來歷、含義、歷史沿革、地理實體概況、相關資料的來源出處等內容。要綜合搜集考證與地名文化相關的俗語、名言、傳說、民俗、詩詞、文獻、歷史事件、鄉土物產、民間藝術等地域文化信息,深入挖掘考證地名蘊含的文化信息。
要以文化內涵豐富、有歷史價值的地名為重點,做好對鄉鎮區劃調整過程中已經撤銷的鄉村名稱的采集工作,并結合地名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對已經消失的重要歷史地名和千年古都(城)、古縣、古鎮、古村落等地名進行重點采集,保護彌足珍貴的古老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