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訊 北大教授孔慶東狀告南京廣播電視臺主持人吳曉平侵犯名譽權一案一審被海淀法院駁回。法院認為,吳曉平在《聽我韶韶》欄目中就涉及孔慶東的一起案件進行評論,所依據的報道和案件情況是真實的,評論有誠意,并非借機損害孔名譽,進行人格侮辱,新聞評論即使言辭稍有過激,也應予以理解與寬容。公眾人物的人格利益在法律保護上應當適當克減。此前,孔慶東認為吳曉平侵權的語言為兩處,一是“他今天之所以在全國有一些名氣,完全是靠罵人罵出來的”,二是“所以老吳今天第一個耳朵想掛什么呢?教授還是野獸?”
德化牛母岐層林盡染五彩斑斕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注冊
首個太空計算衛星星座成功入軌 中國星座點2025-05-15
閩南網推出專題報道,以圖、文、視頻等形式,展現泉州在補齊養老事業短板,提升養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