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山東商報山海視頻3月19日報道:上海閔行,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一起案件,吳某與同事去羽毛球館打羽毛球,接球時沒注意右腳踩到了貓肚子上,隨后摔倒受傷,構成十級傷殘。
吳某將該羽毛球館公司及流浪貓的喂養(yǎng)者肖某起訴至法院。肖某辯稱,只有投喂的行為并非飼養(yǎng)。肖某同事林某稱,肖某在廁所門口固定投喂流浪貓,還帶貓去洗澡、看病。
根據以上行為,法院認定流浪貓與肖某構成飼養(yǎng)關系,故肖某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吳某醫(yī)療費、殘疾賠償金等共計240198.20元,該羽毛球館公司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隨意投喂流浪動物需擔責
因喂養(yǎng)導致流浪動物聚集,并因此造成傷人事件,喂養(yǎng)人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張女士是愛貓人士,她經常在樓道門口投喂流浪貓。一日,李小姐進入門棟時,恰逢張女士在喂貓,在樓道口吃貓糧的小貓爪子一伸,便劃到了李小姐的腿部,李小姐因此前往醫(yī)院就醫(yī)。
這個案例中,張女士在樓道口長期喂養(yǎng)流浪貓,且該區(qū)域是進入樓道的必經通道,長期的投喂行為導致流浪貓在此處聚集,存在安全隱患。在法院的調解下,張女士意識到了自己的不當行為,主動賠償了李小姐的損失。
楊某騎自行車路過某工地門口時,被從工地里竄出的三條大黃狗撞倒受傷,于是向建筑公司索賠。此案例中,雙方確認狗系因拆遷戶遺棄而變成了無主流浪狗,建筑公司知曉這些流浪狗生活在工地內,但建筑公司未采取任何措施,放任流浪狗在工地上生活,還有工人會時不時的喂養(yǎng)這些大黃狗,建筑公司這種放任行為造成安全隱患,以致狗從工地竄出導致他人受傷,故建筑公司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法院四點建議減少類似傷害
隨著現代社會的發(fā)展,很多民眾看到流浪動物,都會施以援助,這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體現,值得贊揚。但是,愛心人士較為固定的投喂行為讓動物產生食物依賴,易導致流浪動物聚集,由于流浪動物可能攜帶大量病菌且具有一定的傷人屬性,而投喂人對流浪動物的控制力又較低,勢必會增大社區(qū)公共環(huán)境的危險性。同時其短時間內過度繁殖,不僅影響市容環(huán)境,更易加速狂犬病等疾病傳播,由此引發(fā)的流浪動物問題成為城市治理新矛盾。
對此,上海長寧法院建議:一要加強法治宣傳,通過普法案例、短視頻等多形式倡導文明科學投喂流浪動物,提示法律風險,在形成較為穩(wěn)定的喂養(yǎng)關系的情況下,喂養(yǎng)人可能會被認定為流浪動物的飼養(yǎng)人而承擔法律責任。二是發(fā)揮社區(qū)自治功能,諸如在能確保安全的情況下,設置小區(qū)固定投喂安置點,由居民志愿者組織打掃和有序投喂,加強對流浪動物的控制與管理。三是健全流浪動物收容救助機制,有關行政部門制定明確政策,完善流浪動物的發(fā)現、處置和認養(yǎng)流程。四是聯(lián)合寵物醫(yī)院公益推廣TNR(抓捕-絕育-放歸)模式,防止過度繁殖,從源頭防控因數量激增導致的侵害風險。
綜合山東商報山海視頻、上海法治報、上海長寧法院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