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湛江的趙女士在網上發文稱,她是一個哺乳期寶媽,下班途中遭遇車禍,請了7天假,續假時被公司拒絕,之后公司以曠工超過三天為由,要求她自動離職。讓趙女士感到更憤怒的是,之后,人事經理將她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群發到各大湛江當地微信群,試圖“封殺”。
3月12日,瀟湘晨報記者聯系到趙女士,她透露,因為已經涉及勞動糾紛和名譽權糾紛,她已經在走法律程序了。“事情發生后,我沒有接到過任何道歉。事情鬧大后,物業經理迫于壓力,又重新通知她回去上班。”3月12日,瀟湘晨報記者撥打張經理的電話,在得知記者身份及來意后,電話被掛斷,之后無人接聽。
瀟湘晨報記者注意到,趙女士的遭遇在網上發酵后,引發了諸多討論與爭議。 對此,北京市中聞(長沙)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凱指出,我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享受特殊勞動保護。
網友評論:
這個hr是誰?這么有實力啊
可以不批,也可以辭退,但是賠償要到位。哺乳期,2N+1好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