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呼和浩特1月28日電 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常務副主任那順孟和28日在此間召開的內蒙古兩會上表示,內蒙古推進重點領域立法,2020年全年共制定地方性法規10部。
記者了解到,這10部地方性法規分別為《內蒙古自治區反家庭暴力條例》《內蒙古自治區額濟納胡楊林保護條例》《內蒙古基層綜合行政執法條例》《內蒙古自治區社會科學普及條例》《內蒙古自治區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等。
那順孟和表示,2020年,內蒙古全年制定地方性法規10部,審查批準設區的市和自治旗地方法規、單行條例24部,積極開展創制性立法,在全國率先制定自治區基層綜合行政執法條例,依法賦予蘇木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綜合行政執法主體地位。
據介紹,2020年,內蒙古圍繞食品藥品安全、煤炭資源整治、動物防疫和野生動物保護、公共衛生安全、民族工作和實施民法典6個領域開展法規專項清理,完成16部法規的修改、廢止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內蒙古還制定了《內蒙古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簡稱《條例》)。那順孟和表示,該《條例》填補了內蒙古金融監管立法空白,為地方金融規范、有序發展提供法律保障。(記者 李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