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養犬管理條例》完成二審,預計明年下半年實施
電子標識植入 強制改為自愿
近日,記者從佛山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處了解到,完成人大二審的《佛山市養犬管理條例》又有修改,包括取消收取養犬管理費,電子標識植入由強制執行改為自愿申請。據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該條例預計會在明年下半年正式實施。
取消養犬管理費 實行免費登記備案
據佛山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相關負責人透露,自今年8月份佛山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會提交養犬條例草案的議案以來,養犬條例草案已經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兩次審議,目前處于二審后的公開征求意見和調研考察階段。
對比送審稿,本次二審稿在7個方面進行修改。第一處修改是規定了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掌握住宅小區內養犬情況。其次,二審稿創設了一般管理區犬只備案制度,規定一般管理區內的養犬人應當將犬只免疫等相關情況向區城管部門備案;二審稿還簡化了嚴格管理區內的養犬條件和登記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二審稿對養犬管理費用和電子標識的植入條款都有修改。在養犬管理費用上,根據省發改委的意見和《廣東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修訂草案)》的規定,設區的市無權設立行政事業性收費,所以二審稿刪除了關于繳納養犬管理費用的內容,實行養犬免費登記備案。此外,根據其他地市的情況,部分犬只對植入電子識別標識存在過敏的案例,也是出于尊重養犬人意愿的目的,二審稿將犬只電子識別標識由“強制植入”改為“自愿申請”,從而避免產生行政糾紛。
二審稿還取消養犬登記續期規定,養犬人只需要辦理一次登記即可。在對違法養犬行為的處罰上,二審稿對攜犬外出未有效制止犬只傷人以及對犬只經營活動中犬吠擾民、亂倒犬只糞便等違法行為加重了罰則。
電子標識植入不強制
部分市民有疑慮
《佛山市養犬管理條例》事關居民鄰里切身利益,條款修改也受到社會關注。記者在采訪中發現,對于本次修改,也有部分市民有不同意見。其中,不少市民就對“取消強制電子標識認證”有不同看法。
“取消強制電子標識認證,是不是意味著政府對犬只的身份識別不再是強制執行的了?”市民趙小姐的意見代表著部分市民的疑慮。趙小姐表示,自己居住的桂瀾路某小區,晚上散步時都能看到一些犬只特別是大狗沒有牽繩。“如果犬只發生了襲擊其他小區業主的行為,狗主又玩‘失蹤’怎么辦?被咬的人如何維權?執法部門又如何處罰?”
不過,對于上述爭議,佛山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取消強制對犬只進行電子識別標識,除了部分犬只避免產生糾紛外,也和佛山的實際調研情況相符。“除了電子識別標識,條例也規定了狗主必須給犬只戴上狗牌等物理識別標識。此外,在前期調查中,出于對犬只丟失的擔憂,大部分狗主也會主動要求給犬只植入電子識別標識。”此外,數據顯示,目前佛山市在養犬戶中,有73.6%的家庭飼養一只犬只,16.8%的家庭飼養了2只。如果發生犬只傷人狗主又“失蹤”的行為,找到狗主的執法成本并不會很大。
“本次《條例》對未登記養犬、遺棄犬只都有相應處罰。”相關負責人表示,這也讓《條例》的執法形成閉環,基本不會出現市民的上述擔憂。羊城晚報記者張聞攝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