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討債法不容 依法辦案懲黑惡
近日,陜西省鳳縣檢察院對以晁某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訴,17名被告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非法拘禁,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敲詐勒索等多項罪名。
經查,2008年以來,被告人晁某長期向鳳縣、鳳翔縣等地的多個企業和個人提供借款,進行高利放貸。自2012年開始,晁某組織其外甥、手下員工對多名借款人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毆打、辱罵等手段進行暴力討債。2015年3月,又成立了由潘某、鄭某等人組成的“清欠小組”,專門催收借款,形成了組織成員固定、職責分工明確的較為穩定的暴力討債違法犯罪組織。該組織先后多次實施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敲詐勒索、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等暴力手段討債,脅迫被害人親屬寫擔保合同、還款協議,虛增出借資金數額、占有被害人及親屬的房屋和車輛等。該組織實施違法犯罪行為長達7年,對外高利放貸總額達上億元,通過暴力討債非法獲利2000余萬元,侵害多名被害人及其親屬的人身財產安全,嚴重影響社會秩序和群眾生活秩序。
該案先后被列為陜西省掃黑辦、陜西省檢察院和寶雞市檢察院掛牌督辦案件。在偵查階段,鳳縣檢察院成立了以檢察長為組長的專案組,提前介入該案,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及時批準逮捕了晁某、潘某等人。在審查起訴期間,嚴格依法辦案,嚴把案件事實關、證據關、法律關、程序關,與偵查機關共同補充證據30余份,召開案件會商會議12次,及時解決辦案中遇到的問題,確保案件辦得快、訴得準。
又訊(記者郭清君 通訊員蔣長順 李青霞)近日,由湖北省鐘祥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在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陳某剛等8名被告人因涉嫌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等受審。該案將擇日宣判。
2015年,陳某剛因在鐘祥市某投資公司存入的70萬元一直未能收回,便與該公司負責人陸某商議,由自己擔任投資公司副總經理,以公司名義幫助收款,收到款項的60%用于抵該公司欠陳某剛的錢,30%歸陸某,10%作為催債費用開支。此后,陳某剛便以公司名義追討債務,糾集黃某、譚某、陳某等人一起催款,慢慢形成了以陳某剛為首要分子,黃某、譚某、陳某為骨干成員,羅某、王某、謝某、柳某為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經查,2016年至2017年11月間,該團伙為討要債務,采取威脅、毆打、侮辱、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先后向多名被害人暴力討債80余萬元。該團伙長期在當地采取暴力手段非法討債,欺壓百姓,侵害了人民群眾的人身、財產權益,擾亂了當地正常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在該案的庭審中,檢察官指控犯罪有力,訊問被告人過程連貫、內容完整,運用多媒體舉證質證邏輯嚴密,發表公訴意見兼顧法理情,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及社會各界人士等30余人受邀旁聽了庭審。
倪建軍 王欣 郭清君 蔣長順 李青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