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8月13日電 記者從天津市人社局獲悉,天津日前調整一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和供養親屬撫恤金等八項工傷保險待遇標準,將惠及工傷職工及供養親屬1.43萬人。
天津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待遇調整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是保公平,區分調整檔次。按照工傷不同等級逐級調整待遇標準,傷殘津貼按傷殘等級由低到高分別增加180至210元,調整后人均傷殘津貼達到3679元;工傷退休人員在增長養老金的基礎上,再按等級分別增加30至60元,調整后工傷補貼人均達到566元;供養親屬撫恤金,配偶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其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增加52元,調整后人均供養親屬撫恤金達到1547元。
二是保生活,設定待遇下限。對在職和退休的工傷人員按照傷殘等級分別設定了待遇下限,即一級3690元、二級3530元、三級3369元、四級3209元;對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發放也設定了最低下限,即配偶1561元、其他供養親屬1169元。
三是保同步,掛鉤收入增長。護理費、喪葬費、一次性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與全市職工平均工資掛鉤,均按4.7%增幅實施同步調整;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按照國家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8%的幅度增長。(記者王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