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公安部A級通緝令逃犯被押回長
以其為首的“套路貸”犯罪團伙累計作案數(shù)百起,警方已刑拘27人,案件正在深挖中
犯罪嫌疑人陸海洋等人被押解回長沙。 長沙晚報全媒體記者 黃啟晴 攝
今晚8時47分,長沙火車南站月臺上警燈閃爍,從合肥開往長沙的G1747次列車緩緩進站。在長沙警方專案民警的押解下,公安部A級通緝令逃犯陸海洋和另外4名犯罪嫌疑人依次走下列車,被月臺上等候的特警迅速押解進警車。至此,長沙公安機關偵辦的“9·12”涉黑套路貸專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網(wǎng)。
受害者跳窗逃跑,牽出“套路貸”團伙
“借款2.5萬元,簽了5萬元的借條,實際到手只有1.5萬元。”去年5月21日,長沙公安局雨花分局東塘派出所接到受害人于某勇報警稱,他在5月初因資金緊張,經(jīng)人介紹向他人借款并被誘騙簽署“霸王條款”。
5月20日,對方以還款逾期商量還款事項為由,將于某勇叫至約見地點,要求其一次性償還5萬元。因無力償還,于某勇遭到多次毆打,并被非法拘禁。次日凌晨,于某勇不堪折磨跳窗逃跑,造成雙足跟粉碎性骨折,事后向警方報案。
雨花公安分局通過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另有數(shù)起因“套路貸”引發(fā)的敲詐勒索、詐騙、搶劫、故意傷害等案件就發(fā)生在該案發(fā)地及附近區(qū)域。雨花公安分局迅速抽調(diào)精干警力成立專案組深入調(diào)查。
一個以陸海洋(男,33歲,安徽長豐縣人)為首的犯罪團伙逐步浮出水面。該團伙采用“套路貸”方式非法占有他人財物,在催收過程中,有組織地實施詐騙、敲詐勒索、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搶劫等違法犯罪活動,累計作案數(shù)百起,涉案金額1500余萬元。
長沙警方于今年1月、4月組織警力分別在長沙、安徽合肥、六安等地開展多次收網(wǎng)行動,共抓獲犯罪嫌疑人22名,但主要犯罪嫌疑人陸海洋在逃。
警方成立追逃專班,赴安徽抓獲團伙頭目
今年7月24日,陸海洋被列為公安部A級通緝令逃犯。為盡早將其抓獲歸案,長沙市公安局黨委高度重視,指派雨花公安分局專門成立追逃專班,進一步加大抓捕力度。
7月底,追逃專班民警再赴合肥,開展分析研判及抓捕工作。經(jīng)過不懈努力,抓捕工作終于取得重大突破。8月7日凌晨1時許,在合肥警方的支持下,長沙警方組織22名警力在安徽省合肥市廬陽區(qū)一小區(qū)內(nèi)將陸海洋抓獲歸案。
經(jīng)查,2017年11月以來,犯罪嫌疑人陸海洋、童某梅伙同他人共同出資,網(wǎng)羅彭某利、何某輝等骨干成員10余人,在長沙采用“套路貸”的方式非法占有他人財物,并利用所得贓款陸續(xù)壯大該組織,在長沙多個寫字樓陸續(xù)非法成立“鼎盛”“博圣”“錢翔”等多個小額貸款公司,對外非法放貸。
該犯罪團伙分工明確,設置財務部、業(yè)務部、風控部、貸后部,對外宣稱“無抵押、低利息、放款快”的貸款方式,通過業(yè)務員拉取不特定人員進行借款。利用借錢者急需資金周轉(zhuǎn)的心理,要求借錢者按照公司要求在其提供的單方保存的空白格式合同上簽名,并欺騙對方繳納高額的平臺管理費、服務費、風險保證金、介紹費、外訪費、GPS定位裝置安裝費等費用。隨后,他們通過銀行賬戶放款,要求借錢者按周期還款。
放款后,該組織通過肆意認定借錢者違約,安排催收人員持虛假的雙倍借條上門催收,并通過暴力方式非法逼債,要求對方按雙倍合同上的金額一次性重新償還。該組織催收人員使用“硬暴力”和“軟暴力”相結(jié)合的手段逼債,有組織地實施詐騙、敲詐勒索、尋釁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等違法犯罪活動。其中,該團伙暴力催收導致1名受害人自殺身亡,1名受害人受傷,另有6名受害人車輛被強行開走變賣。
截至目前,該案已刑事拘留27人,案件正在進一步審查深挖之中。
“長沙公安機關始終將打擊矛頭對準市民群眾身邊的小黑小惡,對‘三貸三霸’保持嚴打高壓態(tài)勢。”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車麗華表示。(全媒體記者 聶映榮 通訊員 劉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