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女孩乘滴滴順風車遇害案”引發社會各界高度關注。記者梳理了近3年來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相關案件,發現涉及滴滴司機的相關刑事案件有數十起,其中性侵案件15起,最小的受害女孩只有10歲。
滴滴司機性侵案頻發
記者從裁判文書網上查找了和“滴滴司機”相關的刑事案件,發現近三年來有數十件,其中性侵案件15起,最小受害者年僅10歲。
2017年7月8日12點45分,滴滴快車駕駛員趙某接單后,在成都市天府新區某小區附近,接乘客小媛(化名)上車 。趙某明知小媛是幼女,竟以言語挑逗和給予金錢的方式,撫摸小媛的手臂、大腿以及私密部位,引誘她發生性關系。后來見小媛一直抵抗,趙某停止了進一步侵害,將她送至目的地。當天下午3點左右,小媛在母親的陪同下報警。成都市雙流區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趙某當時已著手實行犯罪,可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同年12月4日,法院一審判決,趙某犯強奸罪獲刑2年半。
趙某認為量刑過重,提出上訴。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趙某構成強奸罪,但他在有條件繼續實施犯罪的情況下,主動放棄犯罪,系犯罪中止。于是,2018年3月29日,成都中院撤銷了一審判決,改判趙某有期徒刑2年。
15起性侵,5起源自社交
在記者查詢到的15起滴滴司機性侵案中,有5起案件很相似,都是受害者在打車過程中結識了司機,互留了電話和微信,然后被司機約出來,結果遭遇性侵。
2016年7月12日,哈爾濱男子孫某在跑單的過程中結識了21歲的姑娘小李(化姓),二人互加了微信。當晚,孫某邀小李玩“密室逃脫”。次日11點,孫某把小李騙到某“密室逃脫”店的一工作間里,強行發生了兩次性關系。2016年11月18日,哈爾濱市道里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孫某因犯強奸罪,獲刑7年。
2017年9月17日,重慶男子傅某在跑單時認識了女乘客小劉(化姓),他“搭訕”了一路,并互相留了電話號碼。次日22點 ,傅某突然接到小劉的電話,立即開車送她去找男朋友,但沒找到。傅某后來帶她去朋友家休息。小劉察覺到傅某有不軌企圖后想要回家。誰知傅某剛把小劉帶上車,就想強行發生性關系。小劉拼命抵抗,傅某把朋友叫下來,說要一起“調教”小劉,慶幸的是這位朋友拒絕了,并勸說傅某收手。
后來,小劉乘機逃離了現場,前往公安機關報案。2017年12月29日,因犯強奸罪,傅某被重慶市大足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
律師觀點
被害人家屬可直接起訴滴滴
有網友表示,滴滴公司在溫州女孩遇害事件中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在沒有做好全面的安全整改工作前,大家應該卸載滴滴軟件。還有網友說,應該對滴滴公司重罰,要將其罰得傾家蕩產。
江蘇圣典律師事務所高級合秋人嚴國亞律師表示,遇害女孩趙某是通過滴滴平臺上了順風車,趙某是一名消費者,平臺有義務保障其安全,趙某與平臺之間應視為一種合同關系。因為趙某不認識司機,而是平臺將司機推薦給她。
嚴國亞表示,從法律上講,權利、義務是統一的,“不能光享受權利,沒有義務。”拿滴滴公司來說,公司從順風車業務中獲利,就應該承擔必要的義務,提供相應的服務,該公司對于車輛、司機是怎么管理的,公司做了什么,還有什么工作做得不到位,從目前的情況看,滴滴公司做得不到位,這與其享有的權利是不一致的。
有網友認為,應重罰滴滴,或向滴滴巨額索賠。對此嚴國亞認為,從法律上來說,涉事司機鐘某當然應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但滴滴公司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從目前報道的情況看,被害人趙某的家屬完全可以直接起訴滴滴公司,讓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另外,律師建議,滴滴要盡快跟有關部門建立應急機制,應和政府管理部門,如公安、交管、交通等部門建立迅速的溝通平臺,通過這種平臺能夠避免通過一線人員冗長地、頻繁地向上級匯報的流程,及時救助。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注冊
罕見出土五件古代“蒸鍋”,其中一件大有玄2025-02-05
閩南網推出專題報道,以圖、文、視頻等形式,展現泉州在補齊養老事業短板,提升養老服